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 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房屋拆迁,是指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因其他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拆除该地块上房屋的行为.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和有价值的历史建筑.第四条,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具体实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严格控制拆迁规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房屋拆迁管理职责,监督拆迁计划执行和拆迁安置用房建设,保障被拆迁人及时妥善安置,切实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第七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