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商务局、市招商局 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襄樊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 鄂文。2004 35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襄发、2004.17号。精神,组建襄樊市商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对外挂市招商局牌子 主管全市商务工作,一 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1 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所有职责。2。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内贸及其流通领域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外经贸协调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及机电产品进出口组织实施的职责.二 转变的职能 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 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二.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开放 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 并根据我市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发展战略.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二 研究提出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制定全市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具体措施,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三,负责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 提出和制定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定和执行全市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方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合同 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额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转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 章程的情况.落实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协调和指导方面的具体工作,五。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及贸工、贸农.贸技结合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标 六,按照有关规定.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管理.市驻外企业和境外驻市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适应我市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服务贸易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制定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 负责有关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高新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组织实施省科技兴贸战略和省技术贸易的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九.指导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经贸洽谈活动,指导全市口岸管理工作。十、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措施办法.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 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十一 管理市商贸行业协会,饮食服务行业协会、物资行业协会和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联合会 协会 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2个职能科 室、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科.三,规划财务科,四,人事教育科,五。对外贸易科 六,机电产品进出口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七,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科 八 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商品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九。商贸管理科,十,投资促进科 十一.外国投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十二,外经管理科。纪检 监察 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四.人员编制.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0名.含纪检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总经济师1名 科级领导职数21名,正科13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8名、设立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科、人员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重新核定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五,其他事项,市商务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一,商品进出口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粮食、棉花 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二。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拟定、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市商务局联合发布,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