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4 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4.48号。和、中共襄樊市委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4,17号 精神,设置襄樊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利用工作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拟定全市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规章、制订和实施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 规程,规范和办法 三.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纲要、编制实施土地利用计划。负责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四.指导并监督县 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依法保护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工作.五 落实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实施及监督工作 指导全市 四荒。发管理工作,六 制订全市地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年审等工作 七 拟定并实施全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 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及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全市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的管理工作,八,负责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工作。审核B级评估机构的土地评估及城市勘测队伍的资质 负责全市土地等级评定.受理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结果备案,承担报省政府 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九,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实施全市矿业权的出让、转让和监督管理、审批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与价值核算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审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十 监测.防治全市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 管理全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十一,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设置13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二,人事科 三、综合科、行政审批科,四.财务科。五,审计科、六。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科。七。国土资源规划科,八。耕地保护科。九.地籍管理科,十 土地利用管理科,十一.矿产开发管理科,十二,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科 十三 地质环境科,纪检 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9名、正科13名。副科6名,设立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科,人员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四 其他事项,一 将市国土资源 城市规划 监察局更名为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原定编制和内设机构维持不变,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二,将市国土资源局 城市规划管理局 襄城分局更名为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的副县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分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正科级 办公室。监督检查科、土地管理科.地矿管理科 下设7个国土资源所 正科级,即,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第一所、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第二所、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第三所。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第四所,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第五所,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第六所,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第七所,市国土资源局襄城分局核定事业编制46名。分局机关事业编制18名、一,二。三,四。五,六,七所编制各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科级领导职数22名,正科11名、副科11名,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三、将市国土资源局,城市规划管理局,樊城分局更名为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的副县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 分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正科级.办公室,监督检查科。土地管理科、地矿管理科、下设7个国土资源所,正科级,即,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第一所.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第二所,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第三所,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第四所 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第五所、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第六所。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第七所、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核定事业编制50名,分局机关事业编制22名,一,二,三,四,五 六 七所编制各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22名,正科11名 副科11名,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四.将襄阳区国土资源局更名为市国土资源局襄阳分局,管理体制暂按县,市,局管理,五,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更名为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的正科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下设团山国土资源中心所。正科级,核定分局事业编制10名.其中 局长1名.副局长1名,团山国土资源中心所事业编制5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将汽车产业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更名为市国土资源局汽车产业开发区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的正科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下设米庄国土资源中心所。正科级 核定分局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米庄国土资源中心所事业编制5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将鱼梁洲旅游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局更名为市国土资源局鱼梁洲旅游经济开发区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出的正科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核定分局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各开发区分局人员从原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在岗人员和市国土资源局系统财政供养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考试择优录用.考试录用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商市人事局组织实施,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