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2015年12月5日 辽宁省律师协会八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2755号.的要求 结合我省律师服务的实际情况,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制定行业指导标准,以供辽宁省各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一,行业指导价名录及其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 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 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3。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7 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 000万元,为2,4,8、5。000万元以上部分 为1,3.3 涉外案件 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2至4倍收费。上述收费标准是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首次代理的案件 再次代理的.可以给予适当优惠。4.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代理民事诉讼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代理民商 行政申诉案件可参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上浮不超过150、四.代理执行案件,1.单独承办执行的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标准收费、2.曾承办一审或二审的案件、原则上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收费标准的50,80、收费.执行难度很大,执行程序复杂的重大执行案件。按一审标准收费。五,法律咨询及代书 1 每小时不低于3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代书法律事务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元.1、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按所涉财产标的额的0。5。1,收费。但最低不得低于500元.六。非诉讼业务收费、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一般按件收费或按时收费、按件收费的标准,可以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并可以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0,收费 按时收费的标准为1。000元 3 000元,小时。上浮不超过200。涉及下列非诉业务的可参照以下标准收费,1,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 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等。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低于3.000元.2。涉及财产关系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每件按财产标的的4、9。收费。3,资信调查 咨询建议书,律师见证等,按财产标的额的2。5.收费,但最低不低于4。000元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参加项目谈判。按照合同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不低于4 000元。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3,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2、7,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2,4.5 500万元至1 000万元部分,含1 000万元.为2 1、6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0。9,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5 8、1亿元以上为0,2.3.公司改制,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不低于100,000元,2、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 000万元.为3.4,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 含5 000万元 为2、5.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 含1亿元。为0,9.6。1亿元以上部分为0 5,4,股权转让,股票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参照公司改制收费标准执行。5,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0,9、1,5、收费.七。担任法律顾问、1,担任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0,000元。100,000元、年.上浮不限,2、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 200,000元.500 000元、年。上浮不限,3。担任中型企业法律顾问、100 000元.300。000元。年,上浮不限。4、担任小 微 型企业法律顾问,50、000元 100,000元,年,上浮不限 5,担任家庭及个人法律顾问,20、000元.50 000元、年.上浮不限,八,行业指导价名录下的服务项目,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一般情况下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另议。二.关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部分本指导标准未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 报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应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后实施收费。各市律师协会可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界定的范围、自行制定指导标准,报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后实行.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2755号,界定的范围。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后实行。本收费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