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三章、供热与用热。第十一条.城市供热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稳定、安全的热源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三,有健全的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四.有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成立热经营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经营许可证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不予批准的 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三条,热生产企业与热经营企业、热经营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热合同 供热合同的格式与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起止期供热,推迟开始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的 应当向用户退还相应热费.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候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供热起止期.第十五条,供热期内、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摄氏18度。低于摄氏18度的.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退费具体办法由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定居民用户室内温度检测点,定期测查室内温度。第十六条 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保证供热,供热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积极进行抢修。及时通知用户。并依据供用热合同对热经营企业或者用户予以赔偿、第十七条 热经营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承诺的服务标准和质量,设置并公开报修 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第十八条.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擅自增挂暖气片 二 擅自增加水循环设施.三.擅自排水放热.四、擅自改变热用途、五,阻碍热经营企业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第十九条,供热期内,当地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对供热运行服务和供热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设置投诉电话 及时协调处理检查发现的和投拆人反映的问题.投诉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反馈投诉人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