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失业保险和促进再就业工作.三 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失业保险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 负责承办与失业保险有关的登记。审核等方面的工作、二 负责失业人员的调查和统计 三,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四 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六,国家和省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第三十六条,地方税务机关在失业保险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征收失业保险费.二。依法对缴费单位 缴费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检查。三 依照规定将有关缴费情况反馈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做好相应的衔接工作、第三十七条,财政部门在失业保险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二、审核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三,负责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 四、负责失业保险基金或调剂金不敷使用时的补贴、第三十八条。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第三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业务工作所需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由财政部门按时足额拨付.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