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执法监督.第七十一条 海关履行职责,必须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法 接受监督.第七十二条,海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包庇 纵容走私或者与他人串通进行走私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检查他人身体 住所或者场所 非法检查、扣留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三、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四.索取,收受贿赂、五.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海关工作秘密。六 滥用职权 故意刁难,拖延监管,查验。七,购买.私分.占用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 八,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 九.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执行职务。十,其他违法行为、第七十三条。海关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加强队伍建设、使海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海关专业人员应当具有法律和相关专业知识、符合海关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海关招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海关应当有计划地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法制,海关业务培训和考核,海关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上岗执行职务,第七十四条,海关总署应当实行海关关长定期交流制度,海关关长定期向上一级海关述职,如实陈述其执行职务情况,海关总署应当定期对直属海关关长进行考核,直属海关应当定期对隶属海关关长进行考核、第七十五条 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缉私警察进行侦查活动.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第七十六条,审计机关依法对海关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海关办理的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事项.有权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第七十七条.上级海关应当对下级海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上级海关认为下级海关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不适当的 可以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第七十八条 海关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 行政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第七十九条,海关内部负责审单 查验 放行,稽查和调查等主要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第八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控告 检举.收到控告、检举的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查处.收到控告、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控告人 检举人保密、第八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