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