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侵犯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 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第四十一条,胁迫 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 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 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 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七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八条.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