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罚则、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并报原注册机关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一 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二.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第三十三条。使用伪造 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收缴。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四条,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机关应当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中止兽医执业活动满二年的、三。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 四.连续两年没有将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且拒不改正的 五,出让。出租 出借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第三十五条 执业兽医师在动物诊疗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二,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或者未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的,三,未经亲自诊断 治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 四,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第三十六条,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违法使用兽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七条 注册机关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依法履行审查和监督管理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