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第十条 国家坚持权利平等 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 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 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禁止在法律 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第十七条。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