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 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 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 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输血部门共同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 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九条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 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 关键环节和流程,三,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四,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 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五,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六,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并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配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不具备条件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的医疗机构,应当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用血工作。第十一条,输血科及血库的主要职责是。一.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二 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三、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 四。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五、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六,参与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咨询。七、参与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 八。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参与开展血液治疗相关技术。九,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