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 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 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 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总量控制 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批发企业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 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第五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 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