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管理职责,构建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应承担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最终责任 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批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二.审阅相关报告,掌握大额风险暴露变动及管理情况、三。审批大额风险暴露信息披露内容.第二十八条.高级管理层应承担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实施责任 具体职责包括 一。审核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批、二,推动相关部门落实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三。持续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定期将大额风险暴露变动及管理情况报告董事会、四 审核大额风险暴露信息披露内容,提交董事会审批。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明确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的牵头部门 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一,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大额风险暴露具体管理职责。二。制定。修订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核。三,推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四,持续监测大额风险暴露变动及管理情况 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报告,五.确保大额风险暴露符合监管要求及内部限额,对于突破限额的情况及时报告高级管理层 六 拟定大额风险暴露信息披露内容,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核,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定期对制度开展评估,必要时应及时修订.制度内容应至少包括 一,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二 管理政策与工作流程,三,客户范围及关联客户认定标准,四 风险暴露计算方法。五、内部限额与监督审计.六.统计报告及信息披露要求、商业银行制定。修订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 应及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风险状况.管理水平和资本实力、按照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设定内部限额 并对其进行持续监测。预警和控制,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持续收集数据信息.有效支持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应至少实现以下功能 一、支持关联客户识别,二,准确计量风险暴露.三.持续监测大额风险暴露变动情况。四.大额风险暴露接近内部限额时。进行预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