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管理职责、构建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第二十七条。董事会应承担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最终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批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二.审阅相关报告.掌握大额风险暴露变动及管理情况,三,审批大额风险暴露信息披露内容 第二十八条、高级管理层应承担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实施责任.具体职责包括.一,审核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批。二,推动相关部门落实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三。持续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定期将大额风险暴露变动及管理情况报告董事会.四.审核大额风险暴露信息披露内容.提交董事会审批.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明确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的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大额风险暴露具体管理职责。二,制定 修订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核。三、推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四、持续监测大额风险暴露变动及管理情况.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报告。五、确保大额风险暴露符合监管要求及内部限额,对于突破限额的情况及时报告高级管理层.六 拟定大额风险暴露信息披露内容 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核、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定期对制度开展评估,必要时应及时修订 制度内容应至少包括。一,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二.管理政策与工作流程、三 客户范围及关联客户认定标准.四,风险暴露计算方法、五。内部限额与监督审计,六,统计报告及信息披露要求,商业银行制定,修订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应及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风险偏好 风险状况。管理水平和资本实力。按照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设定内部限额 并对其进行持续监测,预警和控制、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持续收集数据信息,有效支持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相关信息系统应至少实现以下功能、一、支持关联客户识别 二 准确计量风险暴露。三、持续监测大额风险暴露变动情况。四 大额风险暴露接近内部限额时、进行预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