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发行申请、第四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应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等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相关债券以及境外非金融企业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应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第五条、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应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第六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发行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实际缴纳资本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三.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四、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五、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 主要风险监管指标符合金融监管当局规定,第七条,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发行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一,债券发行申请 二,发行人有权机构关于同意债券发行的有效决议或其他证明文件。三.募集说明书.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若有 五,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发行债券还应同时提供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同意其开展相关金融业务有关证明文件 六,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说明.若有、七,担保协议及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若有。八 境内及发行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具有相关法域执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