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但是。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企业债券 第三条、企业进行有偿筹集资金活动。必须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进行.但是.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条。发行和购买企业债券应当遵循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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