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一节.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第二十一条.会员制期货交易所设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第二十二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审定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结算规则及其修改草案。二.选举、更换会员理事,三,审议批准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四 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五。审议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六、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或者开办资金,七。决定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八 决定期货交易所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九,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 理事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一.会员理事不足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二 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三。理事会认为必要、四,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会员大会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其他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召开会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会员、临时会员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第二十五条,会员大会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为有效、会员大会应当对表决事项制作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理事签名。会员大会结束之日起十日内。期货交易所应当将大会全部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第二十六条,期货交易所设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 对会员大会负责。第二十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二、拟订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结算规则及其修改草案.提交会员大会审定,三、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提交会员大会通过。四,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 分立 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提交会员大会通过 五.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六,决定会员的接纳和退出、七、决定对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八,决定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九.审议批准根据章程和交易规则.结算规则制定的细则和办法.十。审议结算担保金的使用情况,十一.审议批准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十二。审议批准总经理提出的期货交易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十三、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收费项目,收费管理办法、十四、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对外投资计划,十五 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十六,监督期货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政策和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的情况.十七 组织期货交易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变更事项 十八.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和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八条,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其中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非会员理事由中国证监会委派、第二十九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可以设副理事长一至二人 理事长,副理事长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通过。理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第三十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理事会日常工作,二。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三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四。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或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或者理事代其履行职权 第三十一条,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通知全体理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二。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情形。三,中国证监会提议、理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理事会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其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第三十二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为有效 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理事会会议结束之日起十日内,理事会应当将会议决议及其他会议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第三十三条。理事会会议应当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范围、每位理事只能接受一位理事的委托、理事会应当对会议表决事项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三十四条、理事会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监查、交易、结算 交割 会员资格审查,纪律处分 调解 财务和技术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对理事会负责,其职责,任期和人员组成等事项由理事会规定,第三十五条,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副总经理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任免或者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是当然理事,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二、主持期货交易所的日常工作。三,根据章程和交易规则 结算规则拟订有关细则和办法.四。决定结算担保金的使用.五,拟订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六、拟订并实施经批准的期货交易所发展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七、拟订并实施经批准的期货交易所对外投资计划 八,拟订期货交易所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九 拟订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十,拟订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的方案、十一 拟订期货交易所机构设置方案.十二、拟订期货交易所员工聘任方案、提出解聘建议、十三、拟订期货交易所员工的工资和奖惩方案 十四。决定重大交易者教育和保护工作事项,十五,决定调整收费标准、十六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或者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总经理指定的副总经理代其履行职权、第二节、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第三十七条、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设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项,第、四 项至第,七 项规定的职权,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四.决定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决定股权结构变更方案.六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期货交易所章程的规定.会议结束之日起十日内、期货交易所应当将会议全部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第四十条。期货交易所设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拟订期货交易所章程 交易规则。结算规则及其修改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定 三,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四。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 变更组织形式,变更股权结构、解散和清算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五、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六,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至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第。十七,项规定的职权 七、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二条,期货交易所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董事会通过.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第四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日常工作、二.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三,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四,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代其履行职权,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期货交易所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结束之日起十日内.董事会应当将会议决议及其他会议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职责 任期和人员组成等事项由董事会规定,第四十六条.期货交易所可以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中国证监会提名 股东大会通过,第四十七条 期货交易所可以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中国证监会提名 董事会通过.董事会秘书负责期货交易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期货交易所股东资料的管理等事宜、第四十八条.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 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副总经理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任免或者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应当由董事担任、第四十九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股东大会 董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 二,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 二.项至第,十五.项规定的职权 三。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总经理指定的副总经理代其履行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