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对承租直管公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对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范围内的租金予以适当减免、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31日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 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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