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生态环境部依法行使职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态环境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生态环境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 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第四条.生态环境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应当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条,生态环境部法制工作部门是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机构同时组织办理生态环境部的行政应诉事项,第六条,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机构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参加统一职前培训,第七条.对在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条,生态环境部应当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提高行政复议人员专业素质,根据工作需要保障办案场所 装备等设施。行政复议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