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安全培训的发证。第三十二条、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书。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资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其他人员经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 安全资格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上岗证的式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负责培训考核的部门规定.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资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 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三十七条。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