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给,水12,2.1,给水系统应根据生活.生产和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压及水量的要求 分别设置直流 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12 2.2,生产用水及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水压及水量 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12。2,3,全厂生活生产总用水量,应根据生活用水量.生产用水量,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量及未预见用水量之和计算确定,未预见用水量应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算 给水系统用水小时变化系数宜采用2 0。2、5 给水水压应保证系统最不利配水点的压力需求.12、2,4,室外给水管道应沿厂区内道路平行于建筑物敷设.且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基础 12,2、5 室内生产,消防给水管道可根据厂房洁净度要求采用明装或暗敷、并宜与工艺管道综合布置 12 2,6,水刺固结工艺所用的生产水应处理后重复使用 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1 酸碱度pH值应取6.5,7 5。2,水质硬度不应大于40mg。L 3 水中固体物含量不应大于5ppm,4,颗粒尺寸不应大于10μm。5.氯化物含量不应大于100mg、L,12。2 7.水刺加工产品对卫生有特殊要求时,生产用水应满足相关卫生要求。水处理系统应根据原料类别选用,加工棉纤维及浆粕纤维宜采用混凝,气浮,砂滤的处理流程。12,2.8,厂区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的有关规定.冷却用循环水的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T,50050的有关规定.12.2,9,冷却水、冷媒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工艺对冷却水,冷媒水温度,压力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