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给,水12,2。1,给水系统应根据生活。生产和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压及水量的要求,分别设置直流、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12、2。2 生产用水及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水压及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12 2。3。全厂生活生产总用水量,应根据生活用水量。生产用水量,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量及未预见用水量之和计算确定,未预见用水量应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算 给水系统用水小时变化系数宜采用2,0 2,5.给水水压应保证系统最不利配水点的压力需求 12,2。4、室外给水管道应沿厂区内道路平行于建筑物敷设,且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基础.12 2。5 室内生产。消防给水管道可根据厂房洁净度要求采用明装或暗敷 并宜与工艺管道综合布置,12 2.6,水刺固结工艺所用的生产水应处理后重复使用,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酸碱度pH值应取6。5。7.5.2 水质硬度不应大于40mg。L、3.水中固体物含量不应大于5ppm.4 颗粒尺寸不应大于10μm、5,氯化物含量不应大于100mg,L、12,2。7、水刺加工产品对卫生有特殊要求时.生产用水应满足相关卫生要求 水处理系统应根据原料类别选用。加工棉纤维及浆粕纤维宜采用混凝,气浮 砂滤的处理流程,12、2。8 厂区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的有关规定 冷却用循环水的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T、50050的有关规定、12 2 9,冷却水。冷媒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工艺对冷却水,冷媒水温度 压力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