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量清单编制3 1.一般规定3 1 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3.1,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组成,3,2,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3,2 1,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序号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和备注。3。2、2,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工作内容和一般适用范围进行编制。3。2 3.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码.3、2 4、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和附录B的项目名称及项目主要特征并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确定。2。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A 附录B中未包括的项目时、编制人可作补充、3,2.5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6。工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1、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和附录B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相关条款说明计算,2.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以。m3,m2 m,kg、个。项 根。块。台、套。组,面,只,相。站。孔,束,等为单位的。应取整数,以.t、km。为单位的 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3,3,措施项目清单3、3,1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表3.3.1中项目列项,3,3,2.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表3 3,1未列项目时,根据招标工程的规模.涵盖的内容等具体情况,编制人可作补充,3 4.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暂列预留金一项。编制人可根据招标工程具体情况进行补充。3、5。零星工作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编制人应根据招标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或新增加的零星项目,列出人工、按工种。材料。按名称和型号规格、机械,按名称和型号规格 的计量单位、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