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量清单编制3 1、一般规定3 1 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3.1 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 1.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组成.3,2.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3。2 1,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和备注,3 2、2。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工作内容和一般适用范围进行编制、3,2,3,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设置 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码,3。2。4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和附录B的项目名称及项目主要特征并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确定,2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A。附录B中未包括的项目时、编制人可作补充。3、2,5.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3 2,6,工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1。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和附录B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相关条款说明计算.2、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以,m3,m2.m。kg,个,项,根,块 台,套。组。面、只.相。站、孔.束 等为单位的,应取整数。以.t,km.为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3,3,措施项目清单3,3。1、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表3.3.1中项目列项。3、3,2,编制措施项目清单 出现表3、3。1未列项目时。根据招标工程的规模、涵盖的内容等具体情况。编制人可作补充。3,4,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暂列预留金一项,编制人可根据招标工程具体情况进行补充,3,5,零星工作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编制人应根据招标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或新增加的零星项目 列出人工,按工种。材料,按名称和型号规格,机械 按名称和型号规格.的计量单位。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