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电.气10,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0,1,1A 建筑高于250m的民用建筑消防用电应按特级负荷供电、应急电源应采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的消防供电回路应引至专用母线段 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h、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主要为提高消防用电的可靠性,连续供电时间根据超高层建筑消火栓系统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确定。超高层建筑属于特别重要场所.需要增加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消防用电的应急电源、并采用专用的母线段。以确保市政电网故障导致停电事故时.仍具有独立的电源供电.10.1,10.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 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燃烧性能为A级的耐火电线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2 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3、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燃烧性能为A级的耐火电线电缆,4,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的规定,条文说明 本条第1 2款为强制性条文、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是否安全 直接关系到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时能否正常运行 因此,本条对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工程中 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主要有明敷和暗敷两种方式.对于明敷方式,由于线路暴露在外.火灾时容易受火焰或高温的作用而损毁、因此.规范要求线路明敷时要穿金属导管或金属线槽并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般可采取包覆防火材料或涂刷防火涂料,对于阻燃或耐火电缆.由于其具有较好的阻燃和耐火性能 故当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阻燃电缆 和,耐火电缆 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阻燃及耐火电缆 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GA。306 1,2的电缆,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由铜芯 矿物质绝缘材料。铜等金属护套组成、除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机械物理性能 耐火性能外,还具有良好的不燃性。这种电缆在火灾条件下不仅能够保证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供电,还不会延燃,不产生烟雾、故规定允许这类电缆可以直接明敷,暗敷设时 配电线路穿金属导管并敷设在保护层厚度达到30mm以上的结构内。是考虑到这种敷设方式比较安全.经济,且试验表明 这种敷设能保证线路在火灾中继续供电 故规范对暗敷时的厚度作出相关规定,燃烧性能为A级的耐火电线电缆可直接明敷。有关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分级见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31247的规定.10.1,10A,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消防供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电梯和辅助疏散电梯的供电电线电缆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耐火时间不小于3 0h的耐火电线电缆 其他消防供配电电线电缆应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耐火时间不小于3,0h的耐火电线电缆,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的规定,2,消防用电应采用双路由供电方式,其供配电干线应设置在不同的竖井内,3.避难层的消防用电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且不应与非避难楼层.区。共用配电干线,条文说明。本条规定在于提高和保障建筑消防供配电可靠性。消防供配电线路的阻燃耐火性能直接关系到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时能否正常运行。1,本条中的。消防电梯和辅助疏散电梯的供电电线电缆,是指消防电梯或辅助疏散电梯末端配电装置之前为电梯供电用的电线电缆、电线电缆的耐火性能试验要求见现行国家标准、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电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第21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额定电压0,6,1,0kV及以下电缆,GB,T,19216,21 但试验时的火焰温度不应低于950.2,消防用电采用双路由供电方式且供配电干线设置在不同的竖井内,是提高消防用电供电可靠性的一项重要措施.3,避难层作为重要的疏散设施应具有更高的供电保护要求 其消防用电设备要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10、1。10B,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非消防用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条文说明。电气线路过载,短路等一直是我国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本条规定旨在通过提高非消防用电线路的燃烧性能,降低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等级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 GB 31247确定、B1级即为阻燃1级电线电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要求见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10。2.7、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公共娱乐场所 2.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工业与民用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4。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有条件时需要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建筑范围,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要求见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为提高老年人照料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其他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预防火灾的能力.要求此类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过载,短路等一直是我国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电气火灾隐患形成和存留时间长。且不易发现、一旦引发火灾往往造成很大损失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 我国的电气火灾大部分是由电气线路直接或间接引起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类型较多,本条规定主要指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一般由电流互感器,漏电探测器,漏电报警器组成,该系统能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发现电气火灾隐患 及时报警以消除这些隐患,由于我国存在不同的接地系统。在设置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应注意区别对待、如在接地型式为TN,C的系统中,就要将其改造为TN.C,S,TN,S或局部TT系统后。才可以安装使用报警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