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2017、87号、等法律 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建立消防安全函告,约谈。督查和问责等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的责任落实和追究,一、函告制度。一,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建立消防安全函告制度、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函告对象为各区.县 市,政府,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 有关单位,函告形式包括建议函和督办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依照本办法向属地政府.管委会 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发出建议函,1,根据阶段性火灾数据分析研判、辖区或行业发生火灾频率较高的,2,根据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数据分析研判,辖区或行业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3,重大节假日 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等需要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的 4.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跟踪问效 对函告对象未采取措施加强消防工作的。适时形成专题报告。提请市政府实施专项消防安全整治或挂牌督办.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照本办法向属地政府、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送达督办函,1 上级消防工作部署或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明确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未落实的.2 上级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需要查办落实的 3,对重大火灾隐患督改不力 逾期未整改的 4,发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 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火灾防控的,5,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未立即整改或处理的、6,辖区或行业连续发生火灾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的,7。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四.函告对象应当自接到督办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对有特殊要求,需特事特办的,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及时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说明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二.约谈制度。一,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建立约谈制度.成立约谈小组,约谈小组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组长。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局。安全监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约谈对象为各区。县.市 政府,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负责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约谈一般采取召开谈话会的形式 约谈后。约谈对象要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照本办法实施约谈,1。辖区或行业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2。辖区或行业发生2次及以上有人员伤亡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3,突破市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考核控制指标的。4,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三。被约谈人员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无故不参加约谈的。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 并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中扣分、三。督查制度。一 市政府对消防安全实施督查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督查组具体实施对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 有关单位,消防工作的督查,督查组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 市公安消防局 市安全监管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具体时间视情而定 二、督查内容主要包括,1 是否按照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单位自主负责的责任体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是否按要求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3。是否开展常态化,体验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4 是否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全力抓好火灾隐患整治工作.5、对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实施挂牌督办。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推进整改工作,6,是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7、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三,督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可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 弄虚作假 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四、责任追究 一、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因消防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造成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火灾事故,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市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本办法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区.县 市,政府。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