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甘水建管发 2018。200号各市.州,水务,水保 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我省水利建设实际,现就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环节。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对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提高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不断依法依规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改革 不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制化 规范化,二.严格依法招标,一,自2018年6月1日起,凡水利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 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 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上述规定标准的 应全部进入符合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上述规定标准以下的 也应尽可能进入符合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若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时、可以进入符合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邀请招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也可以进入符合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邀请招标 三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利用挟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生产或者提供的、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招标,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必须招标项目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不符合规定的场所开展招标,三 合理划分标段,一、招标人对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顼目划分标段的.应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便于组织施工和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但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排斥或照顾潜在投标人 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吸引具备相应资质,有实力的市场主体投入骨干力量参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整合同一地区。同类项目集中打捆招标 鼓励各地。各单位采取EPC、设计,采购、施工。EP、设计 采购。PC。采购 施工,项目代建等模式招标.鼓励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资质的市场主体积极组建联合体投标。1 同一项目的临建工程与主体工程.土建工程与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工程,硬件购置与软件开发工程、应当以1个标段招标,2,同一地区。同一批次,同一类型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以1个标段招标.投资渠道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的不同批次.不同类型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也可采取集中打捆招标方式招标,3.枢纽,水库,淤地坝,水闸。泵站,电站等实施地点相对集中的工程.中小型灌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干吨万人及以上规模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原则上应以1个标段招标,4、大江大河治理,江河主要支流及内陆河治理 大型灌区建设等项目。可根据工程位置,区域合理划分标段。也可以1个标段招标。5,除项目总投资不足外,应选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项目 每个标段施工预算控制价应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选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企业的项目,每个标段施工预算控制价应不低于500O万元人民币、选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企业的项目 每个标段施工预算控制价应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三。采取集中打捆招标方式招标的项目.可按照规模较大或标准。等级较高的建筑物确定勘察 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四、规范编制招标文件.一、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文本.或国际通用的标准文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公告范围应符合国家及省级规定,内容应真实,合法。统一。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相关政策,不得不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资格。业绩的要求应该与国家有关部门设定的企业资质标准,个人执业资格标准及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相适应。并区别市场准入类及水平评价类资质,资格、其中 准入类资质,资格应依法作为市场准入条件。水平评价类资质。资格可作为评杯阶段的参考指标 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技术指标及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条件、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招标文件对工程技术标准,建设规范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国家已经制定出台相应规范、规程,标准的 应当执行国家标准。国家尚未制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的。应执行国际通用标准或行业,地方 设计标准,四。积极落实国家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不断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不断调整招标工作重心和市场导向,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由单纯注重单位 企业.资质 业绩向既注重单位。企业。资质.业绩.又注重拟投入项目的人员资格.业绩转变 五 完善评标办法.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应结合标段实际.参照使用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文本。或国际通用的标准文本推荐的评标办法、1.地形地貌单一、地质条件清晰且工期较短、规模较小,标准统一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梯田及气象。水文测站建设项目等、可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2、堤防。护岸及大中小型灌区、农田水利 水土保持 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可采用经评审的平均报价法或合理低价法、3.大中型水利枢纽、水库。淤地坝。水闸,泵站。电站 重要穿堤建筑物或技术比较复杂、施工难度较大。专业要求较高的项目,宜采用综合评估法,二.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只能有一个标底、且标底必须保密.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三.招标项目设有最高限价的,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且不能以低于最高限价的某一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严禁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最低限价.四.积极推行无标底招标评标法、鼓励以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平均值或有效报价平均值下调1.4,作为评标基准价 五,鼓励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招标评标的依据、在资格审查或评标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要素和评审标准,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公示系统,信用甘肃 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平台及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专栏等官方网站查询并下载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档案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之一。六、规范开标程序,一,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公开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备查,二、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七 严格依法评标,一,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确定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随机确定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从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内随机确定、二,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的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四、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交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八,严格依法定标、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媒介上及时公示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标金额.工期。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和投诉受理渠道等事项,对使用中央或省级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应在确定中标单位后7日内 还应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平台及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专栏填报项目招投标信息并予以公开。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九.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文本,或国际通用的标准文本推荐的投标保函通用格式。载明标段名称 金额,有效期及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条件、采用其他方式招标的 应载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金额,时限 地点 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接收人 管理人、到账确认方式 退还时限,方式和相关责任条款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同时,施工招标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勘察 设计.监理,咨询等服务类招标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三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行出具、采用其他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负责收取和退还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单位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标人或委托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机构应建立投标保证金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投标保证金,五,收取投标保证金的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自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招标人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应转入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转入其他账户,六,支持并鼓励招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开展工程招投标.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建筑业企业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十 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一,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 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确需实行代理招标的。鼓励招标人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竟争性谈判 询价等竟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二.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不得擅自修改审核备案的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或其他利益关系的市场主体,不得参与代理招标项目,标段的投标 三 招标代理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原则上应由项目法人支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需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用的 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有关招标代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并将服务价格明码标价、不得采取引用某一文件或确定某一比率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十一。推进电子化招标,一.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全部进入符合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二,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大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公示等全过程电子化 大力推进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公示等全过程标准化,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加载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潜在投标人免费下载或查阅 三,结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进展。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网上发售、投标文件网上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网银缴纳、计算机辅助评标 提高水利工程招标效率 增强招标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十二。强化招标投标备案监管,一。省,市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水利工程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后的全过程跟踪监督、督促招标人按照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活动、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必须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公平竟争性审核备案后才能发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备案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平竞争性审查。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可启动终止程序,招标人必须执行审查意见或终止招标活动.三.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在发布招标文件5日前,将招标文件报送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发出2日前,将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中标通知发出3日前.将中标通知书和评标报告提交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提交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十三 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一。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建立健全涉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二,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招投标台账,投诉处理档案和监察制度,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监察对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及证据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招投标活动中。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按有关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在招标人作出答复或者行政监督部门做出处理决定前。招标人应当暂行招投标活动,四.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者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依法确定中标人、十四,加强招标投标后续监管,一,省。市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事权划分和省水利厅明确的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权限,依法履行水利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职责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招标投标的后续监管,强化对施工现场和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程中标价,合同价和完工结算价的监督管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查验参建单位有关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执,从。业与岗位资格证件,强化合同人员到位,履职与考勤监管。有条件的地方或项目 应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项目管理,三.项目主管部门 质量监督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发现中标单位存在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合同承诺行为的。应及时报告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及时公布有关责任主体的违法行为。十五。规范水利建设劳务市场。一.鼓励施工单位开展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积极引导施工技术人员直接从事水利工程施工,鼓励市场主体使用稳定的专业劳务作业分包企业 依法实施劳务作业分包。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严格管理劳务作业人员、二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企业劳务作业分包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程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必须与合同一致且满足施工需要 严厉查处以劳务作业分包名义实施非法转包 违法分包或出借。借用资质等行为、三,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逐步实现劳务人员公司化.专业化、产业化管理。促进农民工向技术工人,产业工人转型、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十六,加强政策宣讲与信息报送。一.各地.各单位要把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认真学习贯彻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加强法制教育和政策宣讲。强化规矩意识 全面加强招标投标管理、确保制度落实,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二。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中标、交易金额情况的监管与信息报送,积累经验,不断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杯投标管理才面好的经验.作法,可随时向省水利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