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督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推动平凉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加快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确保中心城区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按照国家 省上相关要求及,平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平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落实方案。平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平凉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长期达标与近期改善相结合、突出重点与综合施策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全民行动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抓好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落实,第三条,督查对象主要为崆峒区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牵头部门 具体工作中可延伸到污染源所在的街道。社区.企业。单位,第二章。督查内容。第四条,各级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第五条,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第六条.崆峒区政府 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市 区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牵头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第三章,督查机制,第七条.建立,市区联动,领导带队 综合督查,专项督办、的督查机制,从市.区抽组人员.成立1个综合督查组、9个专项督查组、分工负责推动督查落实,第八条.综合督查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 市督查考核局。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崆峒区区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区政府办公室,督查考核局、环保局抽调,主要负责督查9个专项督查组职责履行和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研究部署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第九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督查组由市政府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区住建局抽调.主要负责督查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目标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棚户区改造拆除现场和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抑尘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十条.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督查组由市政府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崆峒区政府区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主要负责督查城区道路.背街小巷湿法吸尘清扫,道路绿化带和树下集雨坑精细化管理等情况.第十一条.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查组由市政府分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食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 成员从市、区食药监局抽调。主要负责督查餐饮服务场所使用清洁能源 安装运行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情况以及无证照餐饮经营场所和露天餐饮,烧烤摊位的取缔等情况.第十二条。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督查组由市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区公安局抽调、主要负责督查对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行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冒黑烟.土渣车 农用车等车辆在城区的禁,限行执法检查等情况.第十三条。城区散煤管控督查组由市政府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区能源局,办,抽调。主要负责督查中心城区煤炭经营户的清理搬迁情况.建设并规范清洁煤炭供应专营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等情况.第十四条 燃煤锅炉关停督查组由市政府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及综合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和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区住建局 公用事业管理局抽调 主要负责督查燃煤供暖锅炉的关停和达标治理情况以及中心城区禁燃区管制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十五条,涉气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督查组由市政府分管工业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和市工信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 成员从市、区环保局,工信委,局 抽调,主要负责督查发电 建材等涉气工业企业治理改造和废气污染达标排放等情况。第十六条,城区城郊国土开发污染治理督查组由市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国土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市,区国土局抽调,主要负责督查土地开发,非煤矿山开采抑尘措施的落实以及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的取缔等情况、第十七条,城郊涉农领域污染治理督查组由市政府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 市农牧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从市 区农牧局抽调 主要负责督查城郊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居民散烧燃煤监管措施的落实等情况,第四章,督查方式.第十八条。会议督查,综合督查组每两月召开1次会议。听取各专项督查组所督查领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第十九条.现场督查.各专项督查组每月至少对涉及各自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1次督查,深入建筑施工场地,城区道路,背街小巷,涉气工业企业 餐饮油烟场所等地。实地查看相关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帐资料 检查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落实、第二十条,明察暗访.综合督查组,专项督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 直奔现场 直接督查 直接曝光 的方式开展督查.及时准确掌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督即办.并对典型事例进行曝光、推动各项防治措施落实。第二十一条 跟踪督办。各专项督查组对市上安排部署的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和平时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治情况 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号督办,销号落实、必要时可安排专人跟踪督办或驻点督办、第二十二条、社会监督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宣传部门,在报纸。电视 网络等媒体设立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专栏、开设 曝光台 回音壁、等栏目。有效利用媒体监督推动工作落实、鼓励引导市民利用举报热线及官方微信平台。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督查结果运用,第二十三条、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督查结果,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各专项督查组的督查结果要上报市政府,抄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抄送市督查考核局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后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通报、对未整改落实的。由专项督查组组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市督查考核局会同市环保局对存在问题进行再督查,限期整改 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工作拖拉、懒政不作为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出问题清单、市督查考核局审核。综合督查组审定后、移送市监察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坚持督查和考核相结合,平时督查的结果要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终考核的依据,第二十五条,对被追责的单位。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班子。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人员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各督查组、崆峒区,平凉工业园区要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督查方案.抓好各自涉及任务的督查落实,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督查考核局、市监察局 市环保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