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区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258号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区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30日,苏州市区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解决当前市区装修垃圾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置能力,建设生态美好城市。提升政府为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 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等法律 法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推进苏州市装修垃圾管理工作 建立装修垃圾管理体系 提高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能力.减少装修垃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力争用1至2年时间 实现常态长效管理目标 二,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装修垃圾日常运营与管理措施,加快终端处置能力建设。配套建立规范清运,有偿服务 监督管理体系.形成苏州特色的装修垃圾管理模式 一。加快终端处置能力建设。市市容市政局牵头加快推进装修垃圾终端处置能力建设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办文单,2017 下字885号 精神.本着降低处置成本的目的。由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建筑拆迁垃圾处置资源。在现有厂区通过技改、扩建等方式 先行建设一期年处置能力为15万吨的装修垃圾处置设施 为满足扩能增量需求、由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划拨申请手续。土地征收手续办理后。交由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具体实施二期年处置能力约30万吨的装修垃圾处置项目建设,经市政府授权,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与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订BOT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I,二。落实清运工作主体,各区负责辖区内的装修垃圾清运管理工作.由环卫部门组织代运或政府采购的方式明确清运企业,在各区城管 市容市政.局鉴证下,与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订长期供需三方协议,并明确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方式 各辖区内单位或个人产生的装修垃圾可由所在社区、物业公司或装修企业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与本区域内负责装修垃圾的运输单位联系清运事宜.根据、苏州市建筑垃圾专项规划。要求、各区要建立临时堆放点暂存装修产生的垃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建立临时堆放点,清运处置全过程实现联单式管理 将装修垃圾产生者、源头管理,物业公司 装修公司、社区,清运.代运.企业、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纳入联单管理、建立监管信息系统,三。明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根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试点地区应完善装修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围绕.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要求,修订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9年转发市建委,物价局。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区环卫收费有关规定的意见,中装修垃圾清运费有关条文 完善装修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产生单位或个人承担装修垃圾处理费。装修垃圾处理费包括装修垃圾装载运输产生的清运费和终端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处置费,涵盖源头收集,人工成本,折旧。汽油 电力,消耗.管理等成本和合理利润。装修垃圾处理费 清运费.处置费,的收费标准 待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完成建设,投入运营,通过第三方评估后、由渣土协会公布市场调节价、装修垃圾处理费的结付方式、由社区,物业公司或装修公司根据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出具的装修垃圾计量联单凭据 向从事清运、代运.和处置的企业代为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和处置费。按月结清,装修垃圾中含有不可利用的轻质物,由处置企业送往七子山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费用参照生活垃圾处置方式由各区财政负担。为保证终端处置企业正常运行,一期提供装修垃圾量达不到设计能力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四。建立监督管理的体系,为防止乱收费和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发生 达到运输规范、计量准确,处理有序要求、压实源头管理,将装修垃圾处理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确保规范运输.杜绝私运乱接 做好防控工作。从事装修垃圾运输和处置的企业要配备管理员负责收费与管理工作,配合社区,物业公司或装修公司确认产生单位或个人装修垃圾的清运量、清运费用,清运时间,清运地点,做好现场对接工作,建立清运企业的管理制度、原则上纳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办公室管理运输企业目录的方可参与政府采购,从事清运工作、环卫部门负责清运的运输车辆参照生活垃圾运输要求进行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从事装修垃圾运输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信息管理系统 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三、有关要求,一 高度重视、装修垃圾处理工作是城市管理中当前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装修垃圾填埋 偷倒、乱倒等行为,严重损害生态自然环境、社会反响强烈、各级政府要按照垃圾强制分类的要求。加强对装修垃圾处理的组织与领导、确定装修垃圾清运组织方式,补贴政策 落实管理形式、提高对装修垃圾的管理水平,二 严密组织,装修垃圾是单位或居民在房屋装饰或修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砖.石材.石膏板 木材 泡沫.包装物等尾料,不含绿化,泥土,大件等垃圾,成份复杂、处理难度大。市市容市政部门要加快推进装修垃圾终端处置能力建设。并以姑苏区为重点.先行先试.逐步向各区推广。形成可复制的管理模式,要认真做好装修垃圾终端处置的计量工作,采取驻厂监管 信息化管理等多种手段、确保计量准确性,各级城管.市容市政,部门要牵头做好装修垃圾管理工作,落实相关责任单位、明确街道.镇、工作职责,提高管理工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大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推动装修垃圾管理形成新机制 要将装修垃圾的管理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年度任务进行考核通报。三.强化执法保障。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装修垃圾管理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查偷倒乱倒行为 严打不法经营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确保装修垃圾运输处置体系能有效和规范运行.要加大对物业,装修 运输企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不跨区域运输。不混装混运、不私接乱运.确保装修垃圾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四.密切协调、加强城管,市容市政、住建.财政。物价。公安交警,物业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出台相关政策 完善收费机制,积极推进装修垃圾管理体系建设 形成装修垃圾处理良性循环、发挥装饰装修。渣土。物业等民间协会作用。完善以市场为主体的有偿服务体系。市市容市政部门要建立装修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把产生单位和个人 清运单位,终端处置企业纳入管理范畴.建立相互协调机制,防止擅自处置装修垃圾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