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闽建 2018、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建立统一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交易规则 我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2日,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 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的设计人承担的工程设计内容和范围、招标人原则上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及后续阶段设计和服务工作,城市重要地段 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省重要大型工程。可按相关规定采用直接委托 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是指机场候机楼、火车站,汽车站 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美术馆.档案馆,展览馆.文献馆,科普馆。纪念馆.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医院 学校等具有特定功能要求的公共建筑、省重要大型工程。是指、一,列入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年度省重点项目 二、标志性城市景观大道。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跨江城市桥梁.大型隧道.三。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市政道路,供水,排水、污水。河道整治 邀请参与投标的设计单位、其中有全国,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设计单位或福建省龙头设计企业应不少于1家、同时鼓励省外投标人与省内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以满足方案设计后续阶段的设计和服务需要、第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规定 提出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勘察项目,拟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要求 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可以不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制度.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有效的主导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第五条,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试行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参与各方应当按照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 试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据规范。等有关规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 以下简称.省行政监督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开展相关招标投标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认证、通过检测,认证后方可使用 且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督机关。的监管需要,在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试行电子招标投标期间。招标人应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在线备案 在线提交,含澄清或修改。发布所有的招标信息及资料.如工程所在地电子交易平台的软硬件设施尚不能满足电子投标或评标的,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数据信息量较大的部分 如,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进行线下编制和提交 同时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进行线下评审。在这种情形下、招标文件应以醒目的方式明确投标人应分别进行线上提交和线下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应内容 并明确其编制,密封 签署,加密的方式。第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办理工程报建手续,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建立工程报建系统且招标人已按要求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省行政监督平台推送相关数据。招标人无需另行填报.招标人应当最迟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 将招标文件等材料按照项目管理权限 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报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机关备案,上传的备案材料包括,一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二 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代理合同及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名单.适用委托招标的项目,四。招标文件,五,拟邀请投标人名单。适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六、招标项目所在地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同时 按前款规定进行备案,第七条、委托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组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和其他成员组成。并应当为本单位人员且符合下列要求。一,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招标投标流程及相关业务知识.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3年。三,招标文件编制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1年.四、其他成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1年.五.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应当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省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得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同时遵守本规则中有关招标人的规定 第八条 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期限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地形图测量,立项批复或项目审批部门确认项目规模。规划批文或规划部门确认的用地范围控制指标等相关材料,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一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第九条,潜在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名。加密投标文件 第十条,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应线下提交的除外,的传输递交、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潜在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 第十一条,投标人以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将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 并将其清晰的彩色扫描件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的附件一并提交 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第十二条,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组织开标、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如实记录开标情况、开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招标人应按照补救方案进行处理、同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或延期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复 电子交易平台应当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 招标人应当向3个及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第十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应当按照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招标人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根据现有和参照临近工程项目的资料做出的估算,若资料欠缺。可参照临近工程项目投资额的1.3,进行估算,投资额较大或地质条件简单取小值 投资额较小或地质条件复杂取大值,投标人如对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询、招标人应按规定做出澄清。投标人报价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金额,其上下浮动的幅度值也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约定所允许的上下浮动的幅度值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的勘察费报价金额签订合同.不得就勘察收费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招标人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根据招标时拟定的工程规模进行估算的、如实际规模与招标时拟定的规模有异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最终确定的工程规模对应的实物工作量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调整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但其他因素不得作为调价的依据 投标时确定的浮动幅度值也保持不变,第十六条,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做出设计费报价、其报价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金额。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中标的设计费报价金额签订合同、不得就设计收费等实质性内容另行协商、工程估算金额与经批准的投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中标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设计费支付进度参照设计收费标准中工作量比例在设计合同中明确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未中标设计方的补偿方案。补偿方案应包括补偿对象,补偿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评标排名在前 中小型项目不少于三名。大型项目不少于五名,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投标人,招标人应给予未中标补偿,补偿金额应不低于成本、并适当考虑优秀设计方案的奖励金、非投标人原因 招标人最迟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支付未中标补偿金,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 内容包括投标人资质等级.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类型,数量和条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其他主要勘察人员是指勘察现场施工、设计,现场测试和室内试验等各专业勘察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是指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拟派出担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和业绩要求应当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一致 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前,应完成地形图测量,立项批复或项目审批部门确认项目规模、规划批文或规划部门确认的用地范围控制指标等基础资料的准备、招标人应给予中标人合理的勘察设计周期 以保证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乙级 丙级工程勘察项目的详细勘察时间不少于20天,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的详细勘察时间不少于30天。特殊性岩土分布地区勘察,如岩溶地区、时间应适当延长,中小型工程的初步设计时间不少于20天 施工图设计时间不少于30天。大型工程的初步设计时间不少于30天、施工图设计时间不少于50天。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中不得设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含钢量及混凝土用量等指标,第二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技术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一,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不少于9人,含。其中应包含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项目招标含勘察。设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不少于9人.含 其中应包含不超过2名勘察专业专家。二 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9人的。招标人代表为不超过1人.9人 含、以上的。招标人代表不超过2人、三.勘察项目 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勘察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担任,四.设计项目.房屋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应以一级注册建筑师为主,评标专家应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工程设计类建筑、总平面规划.专业中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规划师执业资格的专家、除要求的结构专业专家外。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应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工程设计类与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主导专业专家中随机抽取产生,已实施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随机抽取产生的具有相应主导专业注册资格的专家担任。五,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或者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相应专业的评标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工程、招标人应按照.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闽政办,2007,221号,等现行的规定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第二十二条、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应为招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并能熟悉电子评标系统操作,招标人代表在进入评标室评标时,应当将招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提交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没有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代表,应当全部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相应的专家、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在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抽取.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招标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密工作、第二十四条、工程勘察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其评标办法可以采用、简易评估法 或采用 综合评估法、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型设计项目评标办法可以采用,记名投票法,排序法、大型设计项目宜采用,综合评估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小型设计项目评标办法可以采用,记名投票法 大型设计项目宜采用,综合评估法 工程项目招标含勘察、设计的 评标办法宜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二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 第二十六条,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招标文件中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第二十七条。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 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第二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下同 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名称,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四 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及其依据、五。中标候选人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相应的注册证书编号,丙级工程勘察项目可以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代替,投标价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项目业绩,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含专业,职称 注册情况 评标意见等评标情况,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5日内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向未中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终止实施项目,应按中标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第三十条 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勘察设计人员承担勘察设计工作。其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 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勘察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勘察设计有关的问题。中标人未能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的、应事先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取得招标人同意,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为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的名称.仅适用于对评标结果的异议.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异议人是个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第三十二条,除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外,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 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四,超过异议时效的,第三十三条、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结果、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作出答复并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向行政监督机关备案、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下一阶段招投标活动.第三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该项目的行政监督机关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 的要求、第三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将交易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档,纸质材料以及音视频等招投标资料即时归档保存.其中音视频资料保存期不少于1年,招标项目有投诉的、自投诉处理完成后至少保存1年、其他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且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提供查询服务,未经该项目的行政监督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复制.下载 摘录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应当保密的档案资料.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电子交易平台应当允许招标人下载或者复制所有投标文件、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向行政监督机关备案.上传的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材料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前款第二项中已按照本规定办理备案的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第三十七条,各市.县.区、招标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的监管 但不得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执行本规定的、招标监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全省通报 并记入有关单位和个人信用档案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和 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闽建.2013,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等3个文件的通知 闽建、2015.2号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