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74号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0月22日 洛阳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豫政、2015,39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墙,2015,1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文件精神,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推进我市城市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 以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为助力 以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市场化运作为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 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体系为思路,有效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为加快推进 9。2,工作布局 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 到2019年年底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建立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实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完成规划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 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园区建成投用.形成规范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 收运率 安全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提升.分别达到85,100,100。60.三。主要任务,一。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工作流程 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建筑垃圾跨境运输.探索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建筑垃圾的收费体系、加快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智能化管控系统的安装进度。2018年10月底前完成750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智能化系统安装。所有车辆全部实现在线监控、同时积极协调交警部门实现城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线路网上联审联批,紧紧围绕我市大气污染攻坚战和扬尘治理工作、持续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依托我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对已启用的5座建筑垃圾消纳场安装门禁系统 自动收货系统,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实时监管 积极吸收和借鉴其它地市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将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推向市场、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制度 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探索和研究我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其特点,合理规划和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满足城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需求.抓紧做好,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 的修订和评审工作、促使建筑垃圾综合示范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 积极探索建筑垃圾就地处置利用新模式 降低运营成本,力争达到现场规划工程化 标准化,处置作业移动化,环保化,再生利用就近化,市场化,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二、落实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源头管理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2017。88号.精神,落实建筑垃圾源头管控的主体责任.一是建设单位、或组织拆迁的实施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中增加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列入技术评标内容.二是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 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否则不予备案,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要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包括运输费。处置费,建立建筑垃圾产生方。运输方,处置方和监管方的联动机制,产生方要将垃圾处理费纳入工程预算并预交到监管方开设的专用账户,运输方和处置方承担运输或处置业务后.经产生方 监管方审核同意后将费用支付给运输方或处置方.三是各类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组织拆迁的实施单位。向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必须报送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无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不予办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备案。四是规范施工程序 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垃圾处置方案进行分类收集 集中处理。降低后期资源化处置难度 对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置条件的要优先实施就地处置、降低施工和运输成本。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三,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路面管理 一是严格 三项准入。制度和,四个统一.参与城市区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的运输车辆所有人必须为经核准的渣土车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必须为、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符合行业监管规定车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严禁从事建筑垃圾清运和上路行驶。二是深化联合执法.加强惩处力度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协作机制、不间断对违规违法运输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遏制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严格执法标准,依法处理到位 要加大对各类建筑工地.尤其对未批先建、先拆.私建等违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使用不合规渣土车运输车辆参与建筑垃圾清运等、黑工地.黑渣土车,黑消纳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严处。顶格处理并追究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四 强力推进,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 的评审工作、合理预测建筑垃圾的产生量,确定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模和布局,确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的规模及布局,简化报批程序。共同做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消纳场的选址、用地及环评等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规划局 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文物局,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五,要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扶持政策 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政府采购目录.在工程建设中优先推广使用,结合实际制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细则.强力推进再生产品的规模化推广应用 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再生产品,设计单位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 明确各项技术要求,参数,并注明优先采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及技术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对于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堤坝建设,土地整理中的土方工程 涉及到采购土方的首先要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请利用工程弃土。因距离远成本高或工程弃土少不能满足要求时.需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才可以考虑采购土方,否则不得予以计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六。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合作共赢。拉动产业的理念,充分发挥我市机械装备制造优势。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的制造能力,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模化、高效化,产业化应用.逐步建立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专业园区。要按照试点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税务局,各城市区政府 管委会,四,时间安排1 2018年10月底完成全市750台渣土车的智能化终端设备安装工作.实现渣土车智能管控,完成、洛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 的评审工作.完成5座建筑垃圾消纳场门禁系统以及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2 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方案及招标相关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以及报批工作、完成招标和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工作 3 2019年4月底前完成园区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征迁等相关工作 4,2019年5月开工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5.2019年年底前完成我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经验总结,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洛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城管 住建,公安.交通运输、发改,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水务,林业.文物.财政.税务以及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相关重大事项 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重点 难点问题.推进试点工作落实。二,严格信息上报、自本方案印发后第2个月开始.市城市管理局指派具体负责人每月5日前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 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报送上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三、强化督导落实,试点工作期间.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力争在试点期间扎实做好我市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基本知识。争取公众对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管理 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更好地开展我市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