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提高我省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管理水平、保障全省路网稳定运行,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和 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管理主要包括公路水路运行日常监测与协调,日常应急值守及应急处置 出行服务信息发布等管理工作、以及公路水路运行研判,应急事后评估和信息报送等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公路水路运行状况的日常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甘肃省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简称,省路网中心 和全省各级公路水路管理单位,统称。路网管理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开展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公路水路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第五条,省路网中心职责 一、制定全省公路水路运行监测的总体规划 对全省公路水路运行监测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二。负责省级公路水路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信息平台的管理,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对全省公路水路运行总体情况进行监测、负责公路水路运行监测的协调管理,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安排 负责组织协调各路网管理单位开展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四、为省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及应急演练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资源 五,对各路网管理单位报送,汇聚.的路网监测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研判和上报、按照,甘肃省公路交通公众出行服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发布出行信息,第六条.各路网管理单位职责,一 负责制定本单位路网运行监测规划.组织开展交通运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二 按照公路水路运行监测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开展公路水路运行的监测与信息采集工作 并按照要求的标准和时限将采集信息报送、汇聚 省路网中心 三,负责本单位公路水路运行监测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确保正常运行,四。选派工作人员长期进驻省路网中心 并代表本单位开展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的联络,协调,指挥和值守等相关工作,五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执行联动操作,六。负责本单位路网运行监测信息统计,分析,研判和报送工作,并按照,甘肃省公路交通公众出行服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布出行服务信息、第三章、公路水路运行监测,第七条 公路水路运行监测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应急资源信息,运行信息和出行信息等,可通过自动采集,人工采集以及从相关部门共享获取,一.基础信息 包括公路水路基础设施信息.附属设施信息和路网管理信息等 二 应急资源信息,包括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管理机构以及应急队伍配置情况等,三、运行信息,包括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数据.视频图像数据,基础设施运行数据。交通突发.阻断,信息和路网环境信息等.四.出行信息.包括对公众出行具有参考作用的路径规划,实时路况、占路施工 班线运行、客运售票 水路运行、事件预报预警 交通诱导等出行服务信息。第八条。省路网中心负责制订公路水路运行监测数据的接入和共享标准、各路网管理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将监测信息接入平台。并对采集信息的实效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 各路网管理单位要加强所辖路网巡查和监控工作 及时发现路网突发事件 并将采集的信息报送省路网中心、第十条。各路网管理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信息的采集工作,采集内容参照交通运输部 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各路网管理单位按照统一规划,逐步增加路网运行监测采集设备.监控设施的数量和覆盖面.提高可视,可测。可控水平,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二条 依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一般分为四级 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 级,一般.第十三条.发生,级、级突发事件时,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派员进驻省路网中心开展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省路网中心应做好通信及信息支撑工作,第十四条.发生。级,级突发事件时 各路网管理单位要及时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必要时通过会商制度开展联动工作。第十五条 省路网中心和各路网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核实、报告和跟踪工作 第十六条,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省路网中心对各路网管理单位音频 视频等信息资源具有优先调度权.各路网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必要时应派移动应急指挥车赶赴现场 第十七条,交通恢复正常运行.突发事件终止.各路网管理单位要及时向省路网中心报送应急响应终止信息、并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第五章.信息报送与发布、第十八条 基础信息由各路网管理单位于每年12月25日前向省路网中心报送一次 也可在信息发生变更后向省路网中心报送,第十九条,应急资源信息由各路网管理单位通过,甘肃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 进行报送。当应急资源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过系统进行更新、第二十条.运行信息由各路网管理单位根据信息内容、通过自动或手工方式汇聚到省路网中心、第二十一条 出行信息由各路网管理单位按照,甘肃省公路交通公众出行服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时限向省路网中心报送、省路网中心审查核实后汇入出行服务数据库,并提供统一数据共享接口.第二十二条。省公路管理局和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要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及时向省路网中心报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信息,由省路网中心统一向交通运输部报送,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行 路网.研判报告由各路网管理单位在每月25日前和节假日 重大活动期间前5个工作日向省路网中心报送、由省路网中心汇总后上报省厅.第二十四条.需要报送和发布的其它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信息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报送、第二十五条,各路网管理单位派驻在省路网中心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报送 汇聚。工作,并及时与本单位进行联系协调、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第六章.考核与评价,第二十六条,各路网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应急能力 并将公路水路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围 第二十七条,各路网管理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路网监测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运行情况报送省路网中心、省路网中心要定期形成监测设施运行状态报告 并上报省厅、第二十八条,各路网管理单位派驻省路网中心的工作人员,由省路网中心和各路网管理单位统一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 由派驻单位负责进行更换,派驻单位更换派驻人员,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省路网中心.第二十九条.对有以下行为的。省交通运输厅将责成各路网管理单位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负面影响的 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一 未按本办法规定方式、范围和内容采集,报送运行监测信息的,二,不接受调度指令的。三、迟报,谎报,瞒报 漏报交通突发事件和出行服务信息的.四,未经省路网中心审核.擅自发布出行信息的,五,对公路水路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其它行为.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