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土地测量收费标准及相关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局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规范土地测量工作管理 保障无锡市区土地测量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特制定、无锡市土地测量收费标准及相关工作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8月15日。无锡市土地测量收费标准及相关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土地测量工作管理,保障无锡市区土地测量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的精神。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无锡市区范围内的土地测量工作适用本规定,江阴,宜兴市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测量,是指由市国土资源局 各区国土分局委托所开展的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关的土地测量行为 包括十一个项目,勘测定界,出让土地测量、划拨土地测量、储备土地测量,临时用地测量.设施农用地测量,竣工验收土地分割测量、土地变更登记测量 违法用地测量,责令交地测量.其他专项测量。第四条 测量费收取实行 谁委托 谁支付,的原则,第三条规定的十一个项目一律由市国土局或国土分局委托相关测量单位实施、严禁向用地单位收取测量费用 第五条、测量费用按照以下方式和途径结算,以半年或一年为期.严格按照本规定的各项标准.由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统一实施事后结算.一.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勘测定界所需的测量费用从征地服务费中结算。二。出让土地测量所需测量费用从出让土地业务费中结算.三 土地变更登记测量所需测量费用从交易服务费中结算.四,其他测量项目所需测量费用从上年度申请的专项预算中结算 第六条 单个地块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土地.土地测量费由地籍测绘费,拨地定桩费、建筑物放线费.组成.地籍测绘费按0,372元、平方米计算,拨地定桩费 建筑物放线费。以每4个界址点为1组.按2594元,组计算,不满4个点按1组计算。一段弧线按3个点计算.单个地块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的按最低收费标准2590元.块收取土地测量费。第七条。竣工验收土地分割测量按宗地面积计算。只收取地籍测绘费,第八条,土地变更登记测量中宗地面积、四至均未发生变化的.因城市重点工程切割产生宗地面积变化的 均不得收取测量费用。第九条,同一个测量项目因地块规划调整或用地单位需求 非测量单位因素,多次测量的.只收取第一次测量费用、不得重复收费。第十条.需要单独申请测量费用预算的、按照职责由各相关部门在每年年底按规定上报预算,第十一条。测量费用的减免须有政策文件的明确规定方可执行、第十二条,每年由市局对土地测量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追究有关责任。第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