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咸政城发,2017.171号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现将.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8月14日,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和完善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创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施工现场,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咸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实施办法。暂行 市政基础设施占用.挖掘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 结合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域内市政,城市道路,绿地.广场 新建,改建工程 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绿地 广场施工工程现场、第二章,围挡设置,第三条.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牢固,稳定。整洁的硬质围挡,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 8m,地铁施工围挡高度为2.8m.特殊工程现场根据施工情况确定.围挡版面实行。2、1 两块空白围挡加一块公益广告 空白围挡边框为15公分浅灰色、中间为白色.公益广告围挡边框为15公分浅灰色.中间按照建设.审批单位的要求内容印制公益广告直接在彩钢板上 可进行永久.反复使用 第四条。市政施工围挡按施工工期。分为三个月以上工期围挡.三个月以内工期围挡和临时围挡.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围挡.采用厚度为0.5mm高度为1,8m的彩钢板 每隔2m设深灰色钢立柱.立柱与基础墙用膨胀螺栓连接固定。基础墙高度为600mm的24砖墙、工期在3个月以内的围挡.采用厚度为0。5mm高度为1,8m的彩钢板,每隔2m设深灰色钢立柱,形成L型或倒T型直接固定于地面 第五条、地铁施工围挡可采用厚度0,5mm浅灰为主或深灰色彩钢板设置。每间隔6m设深灰色立柱.立柱根据施工现场需要采用钢构或37砖墙组成 基础墙高度为600mm深灰色24砖墙 第六条、占道施工围挡上端应设警示红灯 或LED灯带 立柱中部设置反光标志.基础墙设黄底黑线导流带或警示线。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转角处0.8m以上部分采用通透性围挡。围挡的迎车方向、临时市政施工以及应急抢修现场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第三章,出入口设置。第七条 施工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现场大门高度为2m,宽度为4、5m、在3个月以内的可设置简易门,地铁施工现场大门高度为2、5m、宽度为8 m,门柱可采用不低于围挡高度的钢构件铁皮包面或砖砌结构设置.大门应有企业名称。标志、门柱为深灰色,第八条。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应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硬化路面厚度不低于200mm.强度满足工程车辆运输要求 施工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出入口内侧设置减速带 排水沟。污水沉淀池,车辆冲洗台及高压冲洗设施。并配备足量的专职保洁员。污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 确因场地条件无法设置车辆冲洗台的.也应对驶出车辆采取保洁措施.确保净车出场和门前周边100m以内道路清洁 第九条,施工出入口明显处应整齐悬挂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环境保护监督公示栏,土方清运公示牌 挖掘 占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施工出入口应整齐悬挂挖掘占用道路,绿地.许可证.工程概况牌和施工铭牌,有特殊工序的加挂特殊工序牌 第十条、工程图牌统一宽1.6m 高0,9m.绿底白字。特殊工序告示牌宽0、9m。高0,6m,蓝底白字,应急 抢险工程图牌宽0,9m 高0。6m、采用黄底黑字,第四章、维护与管理.第十一条,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管单位是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本规定设置围挡和出入口,围挡和出入口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裸露场地和堆放的土方、施工物料采取全覆盖,固化或绿化.配备足量保洁人员维护现场环境与卫生,定期巡查.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日常维护,确保围挡保持美观和整洁、不能出现明显的破损 锈迹.脏污和野广告 第十二条。土方清运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完善垃圾,渣土相关手续。施工现场大门外侧设置土方清运公示牌、提供企业.负责人 监管部门及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清运出现问题、项目管理单位将负有一定的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三条。建设或项目管理单位在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前支付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费.施工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落实到位、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环境与卫生管理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专项方案,明确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的具体目标和措施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围挡不得设置各类与施工无关的商业广告或宣传标语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单位。监管科室要树立,管项目必须管现场.管环保。的意识。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施工工程的审批单位和科室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要求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将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情况做为文明工地评定的重要依据.第五章。附 则,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