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 2016、58号、文件精神,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参照昭通市、保山市等棚改先进经验 做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政府主导,规范操作,州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推动购买棚改服务工作。科学谋划,统筹安排 积极做好前期论证,调查摸底,房源组织 协议签订等基础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二。量力而行,有序开展 州,县.市,人民政府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就购买棚改服务事项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因地制宜 积极推进、三。创新机制 强化绩效、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创新棚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和方式,坚持精打细算,明确权利义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公开透明 竞争择优.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棚改服务的社会力量。及时公开棚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相关内容 二 具体工作操作流程。一.政府财政能力评估 针对怒江州州本级,各县.市,的财政能力无法即时满足棚改项目地方配套资金需求.需寻求金融部门融资支持的现实,立足怒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就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事项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因地制宜。积极推进.二.确定购买主体,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州,县.市。人民政府。政府可授权棚改主管部门。三 确定承接主体,承接棚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提供棚改项目建设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4,在参与棚改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 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获得3A级 A,由评信机构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及其所发行债券作出的等级评定.AA表示债务人具有很强的还本付息能力 最高级为AAA级,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资格。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具有与棚改政府购买服务标的相匹配的资产规模或融资能力,7、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棚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四,界定购买范围和内容,棚改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应当是列入棚改计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项目.限定在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征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货币化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五 购买程序。棚改政府购买服务遵行以下程序 1,编制购买计划、购买主体根据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部门预算安排及各县、市。棚改实际.统筹考虑购买服务的必要性 可行性和科学性,制定未来3、5年购买棚改服务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明确计划购买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目标、实施方式等内容、科学评估当地棚改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需求与部门预算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2。公示购买信息 棚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 购买主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棚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预算资金,主要内容。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等信息。3,确定采购方式 购买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休.公开招标应当作为棚改政府购买的主要方式,因实际需要且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情形的,可依法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购买,4。执行采购程序.州 县,市,政府授权的购买主体按政府采购程序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和完善采购手续、5、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承接主体和购买方式确定后、购买主体及时与承接主体签订棚改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标的,数量 质量要求和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 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详细内容,购买主体在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15日内.与承接主体依法签订棚改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购买主体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并将购买合同等相关材料报州财政局备案。6。签订三方协议,州,县、市。政府、借款人 承接主体.政策性金融机构签订三方合作协议.7、申请贷款 开展完成规划.可研.环评 用地等行政审批。8。履约管理,购买主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规定积极帮助承接主体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承接主体按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 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确保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9,合同验收结算.承接主体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主体按照购买合同规定的标准,及时组织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 购买主体将验收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采购资金管理相关支付流程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支付 并将执行情况纳入部门预算考核,六,加强资金管理 州、县,市.人民政府要将棚改项目政府应承担的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年初预算有缺口可采取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倾斜,争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和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后仍有资金缺口的,可通过申请专项建设资金的方式进行筹措,实施政府购买的县,市 可依据.财政部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办法.财综,2014、76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和期限的利息补贴.棚改项目承接主体。可依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合同进行市场化融资、承接主体凭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棚改贷款,实施棚改工程。购买主体应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支持承接主体争取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利率优惠 偿还期限长的贷款 七 强化绩效管理。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6号、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绩效体系 加强绩效管理,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棚改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估与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资料档案,购买主体应会同财政部门,围绕购买服务流程.专业方法,质量控制,监督管理,需求评估、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和能力建设等环节,做好相关标准研究制定,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推动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 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棚改政府购买服务、事关棚改居民的切身利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 人民政府要把棚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立足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完善棚改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棚改对象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棚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二,加强协调配合,州、县,市、级财政部门要将棚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人大审议同意采购资金纳入预算支出及中期财政规划 要审定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做好资金预算安排,指导监督购买服务等工作,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推动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棚改规划和年度计划 及时发布棚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信息.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承接工作,州 县,市 工商管理.民政及承接主体主管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信用记录纳入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有关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棚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信息,对主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跟踪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棚改政府购买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 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