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西政办发 2017.10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州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 重大战略部署 贯彻落实,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西双版纳州大数据建设和智慧城市发展 依法积极推进全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通信网络特别是4G,5G网络的覆盖水平和质量。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宽带中国 和,互联网 行动计划的载体。是实现 一部手机游云南.促进全域旅游以及加快其他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对加快全州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云计算 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培育电子商务 现代物流等新型服务业态、带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及促进工业化 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州各级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全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二,重点任务.一.切实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便利条件、一是依法开放公共资源用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服务社会,服务公益的导向,根据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将已纳入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公园,景点、学校,馆所 楼宇,绿地.绿化带,交通信号灯杆,城市路灯杆 指示牌.管道设施。公路。铁路,机场、交通隧道,含站台,候车厅、候机厅、及单位办公楼等公共设施、以及原有网络覆盖区域涉及通信网络升级改造的公共设施,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无偿开放社会公共资源,并由西双版纳铁塔公司负责统筹使用 所涉及的改造费用由铁塔公司承担 二是其他非公共设施要在最大范围内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具体事宜由建设单位与公共设施业主方协商确定 二,统筹规划建设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按有关技术要求为通信基础设施及配套电力 光纤引入提供场地。二是社会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后、如社会其他行业有使用需求的,在不影响原设施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铁塔公司在遵守共建共享,节约资源的原则下统筹规划,合理利用 统一建设,同时,铁塔公司及通信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消除行业壁垒、避免各自为政 重复建设,三 简化审批程序,各级信息通信基础建设审批部门要形成协调机制。根据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特点、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探索通过打包审批.联审联批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依法依规优先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建设用地.基站选址。管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电力配套等手续.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范建设 四.认真落实,三同步,要求、各县市区及发改 工信,住建,交通等部门要确保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开发区,产业园区,高等级公路,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内的通信基站,管道,建筑物内的通信配套设施纳入建设项目设计随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住宅建设项目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设计必须包含用户光缆 设备间 电信间等光纤到户建设内容,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要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坚决破除、物业垄断 和 进场难、问题.解决物业公司人为设置障碍,收取,入场费 签订垄断性协议或排他协议的普遍性问题,确保国家光纤入户政策无障碍实行。保证通信企业平等进入。保障用户自由选择通信服务的权利,营造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环境、五、依法保护通信设施安全 政府机关 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不得擅自改动或迁移通信管道,杆路,基站。铁塔,机房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遇有征地拆迁、城乡建设。城区改造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迁移 毁损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要事先征得通信基础设施产权人同意.为通信企业留出充分的迁改时间 并提供替代路由.站址.所产生的迁改费用由提出改动或迁移要求的单位承担 并依法给予补偿.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州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 互相支持配合.形成推进合力、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落实部门职责,工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住建部门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协调开放公园、城市公共绿地、绿化带等公共设施。场所,支持公共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通信运营企业在住宅区内进行移动基站,室内分布等公共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新建.改造、维修等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国土部门要依法保障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供给.环保部门要加强网络建设项目的环境监测和宣传工作.林业部门要积极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林地审批协调指导工作.西双版纳供电局要保障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用电需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应持续优化移动通信网络.积极采用小型化、景观化、绿色技术建设基站,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州级各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消除对基站电磁辐射等问题的片面认识.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合力营造尊重科学,相信科学的良好氛围,为信息通信网络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条件.四,建立督查机制.各县市政府.区管委会要建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了解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监督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每年年底要将年度工作推进情况总结评估后报送州工业和信息化委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汇总后要形成年度分析评估报告报州政府,州政府督查室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对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不到位 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力等情况开展督查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