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蚌埠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已经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2月1日。蚌埠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 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17.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强化湿地利用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为加快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生态保障。二,基本原则、1.生态优先.全面保护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提高湿地生态质量、提升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和河长制,将全市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实行全面保护和分级管理 维持全市湿地保有量不减少 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湿地保护是重要的生态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湿地保护负总责。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予以重视,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有效方式参与湿地保护修复,3,综合协调.分工负责 县级以上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辖区内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国土,环保。水利。农林等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修复.4、注重成效。严格考核。将湿地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纳入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奖惩,三、主要目标,通过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创新管理机制 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稳定性,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1,湿地总量不减少,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6,08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4,76万公顷 2,湿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全市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以上,重要河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 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3,体制机制全面创新,建立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公众参与,部门协作的政策机制 基本形成制度完善.支撑有力,主体明确,公众参与的湿地保护新机制 二.建立落实湿地保护制度和机制。一,实行湿地名录管理和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市 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发布一般湿地名录,并定期更新 适时探索开展市 县 区.两级湿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市农林委牵头、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2018年完成、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制订完善湿地保护规划 各县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事业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把湿地保护的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实到地方和各有关部门 县级以上政府发改,农林。水利。交通,环保。住建。旅游等部门相关规划涉及湿地的,应当包括湿地保护相关措施、市区湿地保护规划由市农林委负责组织编制,市农林委负责,2018年完成,三.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市,县.区、两级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湿地保护和湿地修复的重大问题 落实湿地保护和湿地修复的目标和任务。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湿地保护修复与监督工作、加强市、县.区.湿地保护机构能力建设.在重要湿地探索设立湿地管护公益岗位,建立完善县.乡、村级管护联动网络、推进湿地保护与脱贫攻坚有效结合,创新湿地保护管理形式.加强湿地保护管理.通过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种质资源保护区 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加强对重要湿地的保护 市农林委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市住建委等参与、2018年完成。四,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将全市湿地总面积、自然湿地面积管控目标逐级分解,明确湿地的面积和边界.原则上不得占用湿地,确需占用的须严格审批。尽量少占,经批准征收.征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市农林委牵头.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等参与。2018年完成.五.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完善涉及湿地相关资源的用途管理制度.合理设立湿地利用的强度和时限,避免对湿地生态要素 生态过程,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造成破坏、禁止擅自征收。占用重要湿地,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 禁止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对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造成破坏、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其他活动.加强对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等活动的管理,加强湿地用途管制 保持湿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 确因工程建设等需要占用 征收重要湿地 应开展对湿地生态系统影响评价。市农林委牵头 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等参与,六 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市,县,区。政府对本辖区的湿地保护负总责 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要将湿地面积 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市目标办牵头,市农林委。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参与、七 严厉查处破坏湿地行为。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湿地利用进行监督,对湿地破坏严重的地方或有关管理部门实行约谈、严厉查处违法利用湿地的行为.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破坏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情节严重或逾期未恢复原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市农林委牵头,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等参与 三、实施退化湿地修复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污染清理 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 植被恢复、拆除围网。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对淮河。怀洪新河 浍河 北淝河、涡河、茨淮新河、芡河.四方湖 天河,天井湖等退化湿地开展生态修复,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一 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他用途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实施恢复和重建,能够确认责任主体的。责令其自行开展湿地修复或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效果后评估等费用由责任主体承担 责任主体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结合生态环境损害情况开展替代修复,修复资金由责任主体支付。对因历史原因或公共利益造成生态破坏的,因重大自然灾害受损的湿地、经科学论证确需恢复的、由县区政府承担修复责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农林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市住建委等参与.二、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各县、区要对近年来湿地被侵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低洼地种植水生蔬菜和水生花卉 发展生态养殖等措施 恢复原有湿地 增加湿地面积.市农林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参与,三 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各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要制定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规划 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加强湿地公园 湿地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强化湿地植被重建,污染控制 清理淤泥、生态补水,增殖放流等措施 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丰富生物多样性,市农林委和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 市水利局等参与,四.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根据湿地修复绩效评价标准 组织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绩效评价.由第三方机构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竣工评估和后评估、建立湿地修复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湿地修复方案.修复成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市农林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参与、五.开展湿地资源动态调查监测。各县 区林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一般湿地的调查监测评价、农林,国土。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湿地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定期发布湿地面积、水质。生物多样性等湿地监测评价信息。相关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为湿地保护决策,管理.执法和考核提供依据,市农林委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等参与,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 把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农林,国土.水利 环保 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形成湿地保护合力。确保实现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 市农林委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等参与,二 加强宣传教育 结合世界湿地日.安徽湿地日等活动,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移动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湿地功能效益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湿地,爱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抓好广大中小学生湿地保护知识教育。树立全民湿地保护意识.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动员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市农林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市住建委等参与.三,完善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建设 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加大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给予风险补偿 市农林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 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等参与。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湿地修复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应用水生蔬菜和水生花卉种植,生态养殖,湿地植物配植、湿地污染治理等适用技术,开展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技术示范,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市农林委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委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