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 2018。5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铜仁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3日 铜仁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为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全面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 2017、80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 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完善保护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为构建长江中上游生态安全,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基础和服务保障、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原则、推进全市湿地的全面保护.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原则,充分发挥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农业 移民等湿地保护管理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 坚持注重成效,严格考核原则 将湿地保护修复成效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考评体系。严明奖惩制度,三 工作目标,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修复水平,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 力争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1 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 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34,07万亩 2。湿地生态功能明显提升、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加强湿地周边的森林保护,森林质量和水源涵养能力进一步提升、湿地面山林业用地全部绿化。加强江河湖泊综合治理,乌江.锦江.舞阳河等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100,以上、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90,以上.3、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完善 构建各级湿地保护体系.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到2020年 全市湿地公园达13个、湿地保护小区达30个 4。湿地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 公众参与.多元化投入的湿地管理制度体系。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1,科学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划定铜仁市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对湿地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严格管控。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2,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等因素.参照、贵州省重要湿地认定指标、试行,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将全市湿地划分为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进行保护管理。发布湿地名录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参与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3.探索湿地管理事权划分改革,按照权。责,利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区、县,两级湿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晰事权划分、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参与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4、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对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的重要湿地,通过设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 自然遗产地等方式重点进行保护,对一般湿地分批次分阶段逐步落实保护措施,扩大湿地保护范围 提高湿地保护率、根据国家和省安排部署.探索建立湿地保护管理公益岗位,完善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 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5。建立湿地用途监管机制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禁止擅自开发利用重要湿地、在保护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湿地 已侵占的要限期恢复。禁止擅自开垦,围垦,填埋.排干湿地。禁止向湿地排放有毒污染物或超标废水,禁止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其他活动.合理设立湿地利用的强度和时限、避免对湿地生态要素。生态过程。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造成破坏,进一步加强对取水。污染物排放。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和涉外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管理,加强湿地用途管制.保持湿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 确因工程建设等需要开发利用重要湿地的,应开展对湿地生态系统影响评价,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 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6。落实湿地保护修复责任。市政府根据湿地资源情况.将湿地保护修复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确保湿地面积保有量不减少、经批准依法使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按照、先补后占 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 市水务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7,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实施恢复和重建,有明确责任主体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开展湿地修复或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修复。所需资金由责任单位承担、无明确责任主体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修复,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 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 各区县人民政府,8.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各地要制定湿地恢复方案和措施,通过旱地改水田.退耕还湿,生态补水等措施恢复或增加湿地面积,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弃耕地流转.租赁等方式增加湿地面积、可选择在国家湿地公园内试点,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9、积极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 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采取人工修复措施加强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修复、要对河库等区域实施面山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开展污染治理 河湖水系连通治理。生物多要样性保护 采取生态移民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拆除围网等措施。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加强湿地修复工程成效监督。由第三方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竣工评估和后评估。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10.建立生态用水补水机制.建立湿地生态用水.补水机制.编制生态用水,补水工程实施方案。水库蓄水和泄洪要充分考虑生物多样物保护需求。因修建电站.灌溉等工程造成断流,影响生态用水需求的 要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水资源平衡 维护湿地的生态用水需求,牵头单位 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市农委、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1,推行湿地保护政府目标任务考核机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承担相应责任。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牵头单位 市林业局,市绩效办、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水务局.市农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12,严惩破坏湿地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利用和破坏湿地行。对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破坏的.依照、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牵头单位 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二 实施湿地生态监测评价,13 开展湿地监测评价,整合国土资源,环境保护 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资源、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湿地技术规程和标准 开展水质.野生动物栖息地、湿地生态环境等监测评价工作,为湿地保护修复决策和地方政府考核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参与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委 责任单位 各区县人民政府。14,建立湿地监测信息发布机制 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湿地资源动态 建立公众湿地信息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 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委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三。强化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15,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 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湿地保护委员会、研究和统筹协调湿地保护修复重大问题、依法设立各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 负责湿地保护修复日常工作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16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铜仁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资金及政策的支持。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把湿地保护与修复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加大资金优化和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政府引导金融资本参与方式.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调动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湿地保护修复的积极性,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 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17.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科学研究 提升湿地公园科研监测能力,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示范点建设、推动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加强与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为湿地保护与修复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 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18 加强宣传教育。以展示、讲解。互动等形式向公众传播湿地知识,弘扬生态文明。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贵州生态日、贵州湿地宣传周,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广播,电视 互联网和移动媒体等渠道 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建立湿地生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场所.向广大中小学生和公众普及湿地科学知识。提高公众自觉保护湿地意识 积极探索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动员公众参与湿地保护活动、牵头单位 市林业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