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泉州市城市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城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3,17号、同时废止,泉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25日,泉州市城市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为加强我市城市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原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 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生活用水二次供水活动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二次供水、是指单位、企业或住宅将城市公共供水的生活用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给最终用水户的供水形式 本规定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集中式供水经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其具体包括,储水设备。高.中,低位水箱和蓄水池,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 矿化.消毒等设备,加压设备 水泵、电机、气压罐,电控装置。计量器具等,和供水管线。供输饮用水的管线、阀门 龙头等 二 市,县两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三、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范,CJJ140、2010、福建省住宅建筑生活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J T13 258。2017.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鼓励二次供水设施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四 新建的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统一建设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供水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供水设施建设合同.供水设施工程建设收费标准按照本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执行.供水单位不得拖延工期或者擅自增加费用、新建的住宅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自行建设的,其设计方案应报供水单位征询意见、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经供水单位检查合格.工程竣工后应经供水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接入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五、已建的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对于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的 经验收合格后交由供水单位管理。对于需要更新改造或维修完善的二次供水设施、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分步分类,按相关行业标准完成改造,验收合格后交由供水单位管理,已建的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单位维护管理前、产权人或者原管理单位应当将竣工总平面图,结构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设备的安装使用及维护保养等设施档案及图文资料一并移交、六.已建的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资金来源优先由公共维修资金承担、无公共维修基金或公共维修资金不足承担的.由政府财政和供水单位共同承担,各级各部门应本着。简化手续,缩短时间 的原则办理公共维修资金的提取.七 供水单位对经验收合格并具备移交条件的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实施统一维护和管理 八。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 维护和管理的费用,计入供水单位运营成本.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收费标准随水价向用水户收取,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市供水价格成本开展定调价监审或者定期监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制定或者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单位,企业的二次供水设施.如需由供水单位建设维护的,费用由双方自行合同约定,九,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电费由业主承担。按照,据实分摊,公示执行 原则、由物业或业主委员会管理收缴,十。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 建立二次供水设施基本档案,二 制定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责任人,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四,每月对水质进行检测、每季度至少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 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五。按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二次供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及周边环境符合卫生要求.保证安全供水、六 当发现二次供水水质异常或受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包括停水 消除污染.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水质污染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待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七,接受城市供水。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十一。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城市供水,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参加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水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十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保证安全不间断供水 因设备维修 设施维护清洗等原因确需停水的 管理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并按时恢复供水.因不可预防故障造成停水的 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户.十三、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在每次清洗消毒后一周内委托通过计量认证的水质检测单位进行水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建档备查,同时接受当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十四,违反本规定,城市供水或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可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十五 经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查后。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自建供水设施单位 其二次供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十六、本规定由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十七.本规定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