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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贵州省档案条例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档发字.1997,15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 2006,2号,等规定,结合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投资的所有建设项目和非国有资金投资的社会公共事业建设项目,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全部文件资料等历史记录。第二章,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职责.第五条。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责。一,主管全市的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二 负责市级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和专项验收工作。对建设项目档案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责.一 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二 按规定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和专项验收工作、配合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市级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和专项验收工作,第七条,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一,建立健全本行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 负责本行业建设项目档案登记管理、对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归档和安全保管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建设项目档案的专项验收 三、市级主要建设项目档案类别及责任单位。1,城市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工业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3,环境保护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4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市农业委员会,5。教育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6、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发展委员会、7,交通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城公路管理局 8,水利水电工程和城市给排水,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市水务局。9。扶贫开发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10、水库和生态移民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11 煤矿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12.城乡规划建设项目档案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13,临时挖掘 占用,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移植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档案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14,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5,其他建设项目档案,责任单位,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项目法人,职责、一 成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机构,建立建设项目档案网络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制度、建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建设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落实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所需经费,二 负责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前期文件资料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资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文件资料等。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施的同时开始收集建设项目文件资料,下达建设项目工作计划的同时下达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计划、明确参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责任及应提交的档案套数,根据工作需要,一般不少于2套.检查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的同时检查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进度和质量情况,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同时验收分部分项工程档案。三。建立保管建设项目档案专门的档案室,大,中型建设项目启动之初。要同步设计、建设与档案工作相适应的.符合档案安全保管要求的档案库房、档案库房要具备防盗,防火,防光.防尘 防鼠.防虫、防潮、防高温等保管条件.并具有相应的抗震和抵御其它自然灾害的能力 保证建设项目档案的安全保管,同时配备档案人员办公室和档案阅览室 为档案资料保管和提供利用配置必要的设备、并在编制和审批概 预、算时落实相关费用.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参建单位做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汇总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形成的档案 负责建设项目档案归档及安全保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同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综合档案馆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五,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 将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前后的新旧面貌和开发建设全过程进行记录。制作、形成音像档案,及时归档保存 并向本单位档案机构和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第九条,项目其他参建单位职责,一,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勘察,设计文件资料 并整理立卷,按规定向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项目法人、移交归档,二,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建设项目监理文件资料。监督 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资料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署竣工文件资料 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工作档案.三、实行总承包的建设项目,各分包单位负责所分包子项目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 并向总承包单位移交整理合格的档案、四、由建设单位分别向若干个单位发包的建设项目.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 整理所承包子项目的文件资料.并向项目建设单位移交整理合格的档案、第十条、项目参建单位档案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积极参加档案专业培训,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二,收集 整理本单位形成的建设项目档案,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维护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三 参加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业务会议,参加项目单项或阶段的竣工验收,参加设备开箱验收.参加科研课题鉴定、第三章。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项目法人.应建立项目档案登记制度、新开工或续建的建设项目分别于开工或审批后3个月内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应同时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建设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档案按隶属关系组织登记.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登记后,分别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汇总报送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属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 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登记后、分别于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汇总报送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汇总报送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第四章,建设项目档案的整理与归档 第十三条、归档的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应完整.准确。系统 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图物相符,文件资料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法律性手续齐全、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应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 T18894,2002.等相关标准,第五章,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第十五条.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完成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 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市级建设项目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或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委托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结果报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复核,县级建设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按规定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安排做出答复 第十七条。档案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组出具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项目法人.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项目法人、应将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作为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收集归档。第六章 建设项目档案的移交。第十九条,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办理建设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移交档案的内容.数量等、并有完备交接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第二十条.城乡建设项目档案按.贵州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向同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其他建设项目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 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建设项目档案、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档案接收部门应采用先进技术和手段管理档案.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并在建设项目单位推广使用。要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及时有效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市其他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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