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配套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若干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市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筑党发.2017。17号、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要求 现将我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配套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配建标准.贵阳市范围内的公益性农产品零售网点指由政府主导、规划建设 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以各种零售形式销售蔬菜 水果,肉禽蛋等农产品的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加快城市 三变,改革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试行 的通知 筑府发 2017。2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进一步加快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167号,要求。在我市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按照。一社区一店、原则对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进行均衡选址,合理布局,配建标准,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按面积大小分为社区店。标准店和旗舰店。聚集人口4500人 9000人的小区 设置1000平方米的社区店配套设施,10000人,15000人的小区.设置1000 2000平方米的标准店配套设施。30000人,50000人的小区 设置2000。3000平方米的旗舰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人口规模在两种配建级之间时、除按照上一级要求配建外还应按下一级要求适当增配配套设施,地域范围较大。超过30000人以上的大型新建改建居住区 还应根据规划入住人口。小区面积。居民购买便利程度、灵活采取社区店,标准店、旗舰店模式,按照实际需要配建多个配套设施.配套设施之间的直线距离原则上应不低于500米,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与新建改建居住区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成立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关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 项目审核组及建设管理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合协调办.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考核等工作,项目审核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审核办,设在市规划局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审批环节各项工作,建设管理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办,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建设管理环节各项工作、三.审批,建设,验收。移交规范流程,一,土储部门对新建改建居住区项目地块收储后。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指标.二、规划部门向项目审核办提请明确项目配套的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建设相关事宜.三 项目审核办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和本规定。提出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的设置要求.包括设置规模、移交方式以及移交验收标准等.作为土地出让必须条件提供给土储部门.四.国土部门按照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的设置要求进行土地评估 制定土地出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 进行土地出让程序,五,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手续申报项目规划总图方案时.项目审核办根据项目的规划人口测算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具体配建指标,确定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设位置,建设时序,移交方式以及移交标准等,项目规划总图方案经审批同意后.项目建设单位须提供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单体方案先进行审查,六,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规划总图方案 建筑单体方案经规划部门批准后.与市商务局签定.贵阳市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配套协议、并送交综合协调办。项目审核办及建设管理办备案 市商务局制定、配套协议、合同示范文本。并负责指导执行,七,建设管理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时开工建设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八.对未按照,配套协议 和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图进行设计及未按住建部门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依法责令整改、处置,同时将不良行为录入信用档案系统,九,工程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时。建设管理办与项目审核办共同组织项目所在区 市 县 政府 管委会,及商务部门,规划部门。建管部门 消防部门到现场进行验收.核验是否按照 配套协议、审核确认的图纸内容以及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进行建设,验收合格后、方可依法给予办理相关后续手续。否则责令整改,依法处置。十,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取得规划,消防 建管部门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建设管理办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和市商务局按照、配套协议 及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包含实物以及办理产权的相关资料.档案,办理产权的相关资料.档案暂时达不到移交条件的。可在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后先行移交实物,十一 不动产登记部门协调办理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产权手续、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四,移交主体,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筑府办函 2017。167号有关要求,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建成验收移交后。再由市商务局统一移交给贵阳市惠民民生农副产品经营有限公司、用于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建设 贵阳市惠民民生农副产品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接.按程序依法将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产权办理到本公司名下、五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附件。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组。长,陈 晏、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 刘玉海。副市长 钟汰甬、副市长 副.组。长.李世永、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刘 朱 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沈、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高。杨。市规划局局长、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成。员。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杨忠德 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湘贵.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主任。朱勇前。市税务局局长。林,刚.云岩区政府区长,朱 刚.南明区政府区长,梅,俊,花溪区政府区长、唐兴伦.乌当区政府区长,邹,杰,白云区政府区长,汤,辉.观山湖区政府区长、孙绍雪.清镇市政府市长,佘,龙、修文县政府县长。卓,飞,息烽县政府县长 李仕勇,开阳县政府县长,黄昌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向子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曾文平,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韩.勇.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审核组,建设管理组具体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 如有需要、由市商务局代章。一,综合协调组.组.长 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综合协调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督办督查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中心,市税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区、市。县 政府及管委会.工作职责 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职.落实新建改建居住区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项目审核及建设管理具体操作流程之间的沟通。衔接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及综合协调组办公室承担的日常事务,二、项目审核组,组 长,高、杨,市规划局局长.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项目审核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市商务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各区 市、县.政府及各管委会.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文件规定的项目审核职责 确保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与新建改建居住区项目同步规划 同步审批 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情况报综合协调组办公室 三.建设管理组 组、长.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管理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税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各区,市 县,政府及管委会.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文件规定的建设管理职责 督促市,区两级部门分级负责,确保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配套设施与新建改建居住区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及同步移交,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情况报综合协调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