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漳政办 2016、131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 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厄尔尼诺现象的出现.各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对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今年1至5月 全市因短时强对流及雷雨天气。造成多起雷击灾害事故 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较大威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防雷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防雷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领导。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树立、政府主导 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的防雷安全责任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福祉安康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二、强化措施 加强对防雷安全的监督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防雷安全管理中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职责 一,高度重视 加强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时解决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生产状况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并将防雷安全考核纳入整个安全生产考核体系,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级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认真做好新。改。扩建建 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并加强对爆炸和火灾危险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项目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定期防雷安全检查 落实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安监.建设,电力 公安 交通.消防 教育 金融、旅游和经信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本领域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雷装置安全检查,落实好防雷安全行业监管责任 并将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 对不具备防雷检测和防雷工程专业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擅自从事相关活动。未依法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未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发生事故的、要认真组织调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制定措施 强化执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树立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认真遵守国家相关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完善防雷装置自查,定检,维护和整改制度.并贯穿到施工建设。生产运营和设施维护整个过程中.要制定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加强防雷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建设雷电预警报系统,落实防雷安全工作所需经费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实施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加强监督.提高质量。要全面落实防雷技术服务机构防雷安全责任、强化雷电防护装置设计 施工,检测单位的资质管理.并对其作出的评价,评估、报告,检测的结果负责 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的。防雷中介服务机构在出具检测报告的同时要提出整改意见,并抄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 三,加强防范。做好雷电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各级气象、安监等主管部门要加强面向社会的防雷安全知识的宣传、尤其是加强对边远农村,学校.爆炸和火灾危险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普及防雷知识、督促指导企业制定遭遇突发极端天气时的应急措施,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雷雨。大风和强对流等极端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平台 及时,准确地发布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信号,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爆炸和火灾危险企业做好防雷安全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演练。爆炸和火灾危险企业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加强雷电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及时启动和运用现代科技水平.规避重大复杂天气对安全生产运行的影响,严格执行高温,雷雨等恶劣天气停产规定及相关要求、严防事故的发生,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