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要点1、总 则.1,1根据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贵州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内容.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要点,1,2本要点适用于贵州省境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3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 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 4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行业指导的原则,负责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现场监督工作、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承担。1.5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主要开展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2、接受项目法人提交的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备案,3 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4,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5。参与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1、5水行政主管部门未委托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由该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对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已委托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监督管理的。由该机构组织开展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监督的管理工作负总责,1。6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程序、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自身履行安全责任行为、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1.7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的监督行为不替代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和责任,2。安全监督工作方式和步骤 2.1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督工作.采用巡回检查.安全大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相结合的现场监督检查方式 检查时采取查看现场 听取各参建单位汇报、座谈和问询 档案资料检 抽。查等形式进行、检查完成后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以书面材料形式发送相关参建单位。对发现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相关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2 2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之日起15日内将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报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2.3建设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主要有以下步骤.项目法人将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备案后。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组织开展首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并进行安全监督交底。同时告知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核备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施工期间开展现场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落实整改。竣工验收时编写安全监督工作报告 对安全监督档案资料进行归档,3。安全监督方法.3,1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督主要有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其他安全检查等,采用的方法主要有突击、巡查。抽查等、3,2根据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常规性安全检查,3 3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安排,针对某一方面或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3,4除上述两种情况外 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安全检查,4,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4。1安全监督机构接受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后。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现场安全监督方式 确定相关责任人,并以文件形式发送项目法人 4。2安全监督机构首次开展工程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时。进行安全监督交底.告知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3安全监督机构初期开展安全检查时、发放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表、要求项目法人组织各参建单位按要求完成填报,安全监督机构收到项目法人申报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资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备工作、4。4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 主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持证上岗与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设备管理。施工作业安全及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执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管理,应急救援 事故报告等方面进行检查 4,5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监督机构应督促项目法人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10日内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查 4.6安全监督机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抽查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资料 4.7根据工程需要,安全监督机构组织编写安全监督工作报告、5。安全监督档案和信息管理、5,1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工程安全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并推行信息化管理,5。2工程安全监督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法人报送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资料,安全监督机构成立文件。安全管理体系核备意见、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记录,通知,会议纪要,简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资料。事故处理的有关资料,工程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影像资料、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其它有关安全生产资料、5.3工程安全监督档案应及时整理.并符合国家对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6,附 则,6。1 本要点由贵州省水利厅负责解释、6 2贵州省各.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本工作要点.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6,3本要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