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规范全市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行为,完善工程变更程序、防止随意变更 促进政府资金合法.合规 合理 高效使用.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 3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和市级投资为主的县 区、实施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具体包括由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组织实施,通过上级及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债务 PPP模式等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和合同约定的投资额,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施工范围、建筑标准等进行施工组织.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国家政策变化,市场价格大幅调整等因素导致工程变更的 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客观真实,经济节约的原则.按本办法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 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导致投资金额变化的以下情形、一。工程建设内容的增减,二,工程量的增减,三、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四,材料或设备的变更。五。与项目建设相关 导致投资金额变化的其他情况、第五条,工程变更严格实行事前审批制度,未按本办法审批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组织施工、第六条 工程变更导致的投资变化金额一律以财政评审控制价乘以招标报价下浮比例计算的金额为准。工程变更导致投资金额增加的,必须落实增加投资资金来源后方可进行审批实施、第七条,项目业主未按规定进行招标 比选.且未整改到位的。对新增投资的变更.一律不得进入变更审查程序.第八条、相关单位职责界定,一 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实施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施工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落实增加工程投资资金来源、二.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工程变更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工程变更的现场踏勘.查明工程变更的原因.审查工程变更的范围、标准,内容,数量,督促指导项目业主按规定程序完善工程变更手续、出具工程变更审查意见、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技术合理性、必要性。审查工程变更事项对该工程规划.使用功能,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的不利影响。出具工程变更行业审查意见 四 财政部门、负责对工程变更概,预 算进行财政评审,对工程资金来源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五,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规模和内容等 审查工程及工程变更后招投标行为的合法性。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六、审计部门,负责对工程变更进行审计监督.七,监察机关。负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并依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变更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第九条.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确需变更的 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若有 等出具初审意见,行政主管部门征求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审批部门等意见后、按以下程序送审 一、投资金额超过中标合同价50万元、不含50万元 以下的,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项目审批部门审定 二、投资金额超过中标合同价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三.投资金额超过中标合同价100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报市委财经领导小组审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四,投资金额超过中标合同价1000万元以上的,报市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委常委会议审定 第十条。工程变更送审需报送的资料。一 巴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表,二、关于工程变更的书面申请报告.需说明变更的原因 内容,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等、三、原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设计资料.财评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 施工图、四、工程变更的设计资料 施工图、财评文件,五 其他相关资料。第十一条。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亟需处理的 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等提出处理方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立即组织实施,并按上述层级和程序报批、第十二条.项目业主在收到工程变更审批意见后 严格按审批意见立即组织实施,并将工程变更审批相关资料报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审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因工程变更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及协议的、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及协议必须报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审批部门 审计部门审查和备案。未经审查和备案的合同及协议不得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第十四条、责任追究。一.由于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工作不严谨,不细致 弄虚作假.无故拖延等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视情节由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项目审批部门 审计部门按职能职责记入不良记录,由此所造成的增加工程投资不纳入决算、二,项目业主未按本办法履行工程变更审批手续而擅自组织工程施工的,变更工程不予认可、审计机关不予审计,由此所造成的增加工程投资不纳入决算,三、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向监察机关移送工程变更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监察机关按规定对移送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十五条,上级部门有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可参照其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决定本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事项。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附件.巴中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