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达市府发。2015。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精神.切实有效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推动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规范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活动.一、明确先行核准勘察设计招标程序,属于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国家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因特殊情况确需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活动的。由同级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环节时 即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前、一并核准勘察设计招标事项、二,规范项目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项目勘察设计先行开展委托招标的,项目业主可申请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整个项目招标进行代理、通过比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时应公布整个项目招标代理估算总金额、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对招标代理机构一并代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和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含安装,提出是否予以审批,核准的意见,如无违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情形的,应予以核准.二.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操作 三,全面实行电子化招标.全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必须按照达州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操作。严格执行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文件范本制度、统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场交易 省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启动后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四、规范联合招标和打捆招标,一个审批文件包含了多个独立子项目。但这些子项目属于不同的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可以联合组织招标,同一项目业主的同类项目在同一时间段实施的,可以作为一个合同段或分为若干个合同段一次打捆招标完成 不同项目业主的同类项目,因特殊情况不宜独立实施的,可以联合招标,联合招标应签订联合招标协议.以一个招标人的名义招标。打捆招标和联合招标的监督工作由审批层次较高的部门负责,单个项目符合比选条件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打捆进行招标 确需打捆进行招标的需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实行委托招标的 应通过比选等竞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比选申请人的资质等级。采用评分法选择代理机构的,不得设定针对个别潜在比选申请人的评分标准 不得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与该项目无关的执业资格 六.规范评标委员会组建。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前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经济.技术评标专家从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川东.达州,片区中抽取。川东、达州,片区专家不能满足评标需要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 可从其他片区抽取评标专家,国家,省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对抽取评标专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招标公告一经发布至开标之日内不得撤销或屏蔽。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5日。其中必须含1个以上工作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最后一天须为工作日。招标人应根据统一的评标结果公示表格填报要求,结合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如实完整地公示中标候选人单位和主要人员,业绩。否决投标理由以及评标委员会专家名单等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 接受社会监督,八、规范保证金和建设资金管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监管。在招标人与中标人书面合同签订并按规定备案后5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一并退还,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入履约保证金账户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业主单位账户,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以转账方式转入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但不得突破合同约定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变相提前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拨付中标人的工程建设资金须通过建设业主基本建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上述账户,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九、统一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场所与服务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是全市统一规范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和招标投标交易提供服务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维护招标投标交易现场秩序。并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记录,制止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规的 应及时移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三 严格合同和履约管理、十 严格合同涉及人员管理,实行中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电子压证施工制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上对拟派入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项目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加盖电子印章予以确认.项目负责人 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更换后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 经业主和行业主管部门书面认定、由投标单位通过网上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该项目的电子压证解锁申请,若投标单位提供的信息不实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予解锁 并将其记入不良记录,联合体中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指定牵头人或代表,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工程项目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十一.严格合同价格管理,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勘察,设计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应修订.完善相关文件,有效遏制低价中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监理,造价全过程控制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好变更 签证关。从严管理设计变更程序,探索建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变更签证,结算价公示制度等社会监督方式 有效遏制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情况的发生。十二,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审计机关应严格按照 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达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 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8,1号,的规定加强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四。严格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十三,规范和落实行政监管权限。我市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按照项目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市 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分级进行.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不含3000万元,打捆审批项目中的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不含1000万元,其招标投标活动由市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除国家和省明确由市级或以上审批,核准,或需市级统筹资金的项目外。其余项目由县.市 区.审批.核准 招标投标活动由县.市,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十四,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联系方式.依法受理招标投标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按规定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对不按规定程序 时限提出投诉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 非法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十五 明确行政监督部门监管职责,发展改革、经信,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07 14号 明确的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五,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十六,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违法违规评标和定标,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签订合同。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建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联动机制,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规范查案行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责任追究衔接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应及时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时。必要时可依法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并通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 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本意见自2015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期满自行失效,在有效期内 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办法作出修改。废止 失效的决定,从其规定或决定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