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工程预防高坠安全管理措施第一条为预防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高坠事故的发生。依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和 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等对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出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措施、第二条本管理措施适用于建设工程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 悬空、操作平台 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施工作业,第三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坠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第四条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重点加强作业人员班前安全教育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相关规定对劳保用品检查并记录 监理单位应参与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并做好记录、重点加强高坠安全隐患的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隐患。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或暂停施工,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月报中应包含预防高坠检查的相关情况 第六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作业.有可能发生高坠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第七条高安全防护设施应由项目技术。生产、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满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要求.第八条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1.5m,并应设置挡脚板,在电梯安装前、电梯井道内应每层设置硬质防护或安全平网。地下室电梯井道内每层须设置全封闭的硬质防护,安装拆卸电梯井内水平防护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电梯井内需进行砌体作业的 操作架应搭设平稳牢固,作业层及上一层须设置硬质防护 严禁将防护架当作操作架使用,第九条外脚手架应每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硬质防护,且水平防护应与建筑外墙紧贴,作业平台采用工具式钢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或木脚手板满铺并固定.并用安全平网兜底,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0mm时应采取封闭防护措施,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 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鼓励采用全钢定型化整体提升架,第十条吊篮租赁单位应做好日常保养和记录 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且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第十一条塔机必须设置高空作业防坠器 塔机上下作业人员攀爬时必须将安全带和防坠器结合使用 塔机直梯每隔10m至少应设一个休息平台、第十二条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停层平台除两侧应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 挡脚板。安全立网外、平台口还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楼层防护门,停层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第十三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作业 严禁使用人字梯,马凳等进行作业。宜采用操作平台或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操作平台采用工具式钢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或木脚手板满铺.可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轮子应有自锁功能 第十四条电梯,风井、门窗。栏杆、保温等分包单位进场前.总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定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进行安全交底及工作面移交等工作。工序交接.交叉作业 时.不得随意拆除工作面的安全防护设施.确需拆除的须书面报总承包单位同意,总包单位书面告知各分包单位 同时拆除后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总承包单位须派专人对工序交接,交叉作业 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跟踪检查,第十五条推行预防高坠事故网格化管理模式,施工单位应明确易发高坠施工区域。点位、的安全协管人员、网格员 第十六条各区.市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区域内预防高坠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第十七条本管理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