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村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第一条.为科学制定村规划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规划编制和审批 第三条,村规划编制应以所在区县、自治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规划和乡规划等为依据,遵循保护生态。有利生产 合理布局 改善生活.因地制宜。尊重传统 村民参与的原则,按照,多规合一.的思路。充分考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标准农田和标准化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等需求,以空间布局 土地利用为重点。引导村域土地合理利用和有序建设 第四条,村规划包括村域现状分析及规划指引.村域空间功能布局。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建设规划等内容.涉及传统村落保护或有整治需求的村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或村整治规划,第五条。村域现状分析应包含 区位关系、地形地貌.地质灾害。气候条件。资源情况,人口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与主要设施、经济活动,相关规划及管制要求等、规划指引应在现状分析基础上。针对村内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策略 对村民住宅,村容风貌等提出规划建议 第六条 村域空间功能布局应以村域现状分析为基础 将村域范围划分以生态保护为主导功能的生态空间.以农业耕作为主导功能的农业空间.以乡村建设为主导功能的建设空间三类空间,提出各类空间的管制要求,第七条.村土地利用规划应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村规划用地分类,合理安排农村各项用地。落实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强对村产业用地.村公共服务用地,村基础设施用地,宅基地,村居住用地。村混合用地五类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的管控 科学指导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对自然保护区、人文历史景观、地质遗迹。水源涵养地等的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治理,第八条,村土地利用规划具体要明确以下六个方面的范围 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区边界、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益性设施等用地范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其他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的位置和用地范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一般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范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增减挂钩项目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等范围,第九条,村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原则上不突破乡,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并不得超过该村现状建设用地总量,确需增加规模的、经区县级以上国土.规划等部门论证确定,可在所在乡,镇。范围内平衡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报批。若现阶段无法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可先明确建设用地指标,待有具体建设项目时在建设空间范围内布局、第十条,村建设规划应在村域空间功能布局和村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内,结合村生活和产业的发展建设需求.对农村居民点.村公共服务设施、集体经营性设施.基础设施等具体建设项目或建筑物进行规划布局。推荐建筑选型,并对乡村风貌提出管控要求。第十一条 除村域范围大部分位于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行政村 其他行政村均应开展村域现状调查分析工作。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内,因地质灾害或高山生态扶贫等需要搬迁.村域用地建设条件苛刻没有集中居住可能的村.应在村域现状调查分析工作基础上.对村民住宅,村容风貌等提出指导要求.编制村域现状分析及规划指引、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整治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保护的村.以及有集中居住和成片建设需求的村应当编制村规划,村规划应以行政村为编制单元,特殊情况下可多个村合并编制,第十二条.村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村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第十三条。承担村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或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相应资质.鼓励联合编制,第十四条.村规划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上报审批前应征求专家和部门意见、并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五条,主城区内的村规划.需经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可以委托市规划,国土主管部门联合审批 主城区外的村规划 由区县规划。国土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单独编制的村域现状分析及规划指引,需经区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咨询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由组织编制机关报告区县 自治县,人民政府.第十六条。经批准的村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公布,纳入村规民约,第十七条,村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基本农田 禁止建设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村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按程序依法报批。第十八条,村规划非强制性内容确需修改的、应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规划,国土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九条,村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和说明书三部分构成.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庆市村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渝规发。2014、122号、同时废止.附件.1,有关条文说明,2.成果要求.附件1 有。关.条 文。说,明.一。关于第四条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村整治规划、传统村落应当按照住建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 试行 建村,2013,130号,要求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对环境、建筑,设施等进行专项整治的村.应按照住建部,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建村 2013、188号.要求编制村整治规划,二 关于第五条的村域现状分析、村域现状分析应包含 区位关系,地形地貌.地质灾害,气候条件。资源情况。人口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与主要设施,经济活动和相关规划及管制要求等。一。区位关系、说明村所在区县乡镇街道的隶属关系 并附区位分析插图,说明村的四至范围及其面积。村的现状对外交通条件、包括村域内铁路,公路.机场 码头等主要交通线路及附属设施。二,地形地貌、分析说明村域范围地形高程。坡度、坡向情况.归纳地貌特征、附村域高程,坡度,坡向分析插图,地形地貌分析应以现状数字地形测绘图为基础.高程分析插图中应包含按适宜高程分级分层设色的晕渲底图 等高距不大于10米的等高线 最高点和最低点标注。坡度分析插图应按。5、5。10,10,15.15、25。25,五级对坡度进行分层设色 并分级统计面积,坡向分析插图应按平地.北、东北、东、东南,南,西南.西 西北坡向设色表达。三、地质灾害。根据国土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资料。说明村域范围内地质灾害的总体情况 村内地质灾害易发程度 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及易发程度,附村域地质灾害分布插图.主管部门有关地质灾害分布的原始图件或相关灾害隐患点排查资料应作为说明书附件、四 气候条件,说明村所在区域的主要气候特征.常年主导风向。多年平均气温,年平均降雨量,特殊的小气候情况.气候资源情况、主要的气候灾害等 五、资源情况 1,自然景观,逐一说明村内具有特色或观赏价值的地形地貌 植被水面等自然景观情况。附自然景观分布插图及相关照片 2,矿产资源。根据主管部门的资料 说明村内的矿产资源类型及分布情况,附村矿产资源分布插图、3、土特产品,分类说明村内特色农副产品 手工艺产品等情况,附相关照片.4.文化遗存 逐一说明村内具有价值的文化遗存情况,其中物质文化遗存包括各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未列级但具有地方或历史文化特色的建构筑物等。非物质文化遗存包括特色民间工艺.传说典故,民间习俗等 附文化遗存分布插图和相关照片。六,人口情况,以公安部门户籍资料为基础 结合村民实际居住状况,通过分户调查。说明全村分户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的现状,分析全村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以及人口流动等情况.分析人口流动原因及变化趋势 附村域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年龄结构表和分户户籍人口调查表,附表1、七,土地利用现状。以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 结合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绘制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按照村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分类统计村土地利用现状,附表2,摸清土地权属情况。明确农用地等级和土地经营模式,村域范围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应作为说明书附件.八。建筑物与主要设施、1 现状建筑物分类、现状建筑物分为乡村建筑和非村建筑两大类。乡村建筑又分为村民住宅.包括集中居民点住宅和散居村民住宅,村公共设施,村产业设施,村公用设施。村其他设施等五种类型、2。现状建筑物调查.调查村内所有现状建筑的归属。用途,占地面积.主体结构 层数等信息.对村内建筑物分布情况。总体风貌特征以及特色建筑物进行说明、附村现状建筑物用途与分布图。在1。5000以上比例地形图上将建筑按不同用途设色表达.并对特色建筑予以标注、附村现状建构筑物分类统计表 附表3,3.公共服务设施.分别对村内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 社会福利,商业服务等各类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情况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及建筑质量等进行说明.同时对小学和幼儿园的分布,班数,教师和学生人数,医务设施分布、医务人员人数 床位数、福利设施分布。入住老人数量、服务人员的数量 床位数,商业服务设施分布、类型、经营规模.服务人员情况进行说明.附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分布插图和照片,4.基础设施,说明村内道路交通设施及供电 供水。排水,能源,环卫。电视通信等公用设施配套情况及使用情况,道路交通设施包括村内各条机动车道、步行道的等级,宽度和总长度,停车场位置及面积 公交运营情况等。供电设施包括村内电源来源,变压器数量,位置及总规模.供水设施包括村内主要水源情况。取水方式 自来水用户占比.供水设施情况等、排水设施包括村内现状雨水污水排放方式。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能源使用包括村内主要燃料类型及其他使用情况 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设施数量和垃圾去向情况,电视通信包括村内电视信号来源 移动网络覆盖情况等 附基础设施分布插图和现状主要类型设施照片,九.经济活动、1。发展概况,说明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及构成 村主要产业类型,村内招商引资情况 村民合作社组织等主要经济发展情况,评判村经济发展水平,说明村民收入主要构成及人均年收入情况。2、产业发展。梳理村内一二三产业发展现状和态势,说明村现状产业发展情况。附村种植养殖情况统计表。附表4、村主要农业企业统计表、附表5、村主要工业企业统计表 附表6 村旅游服务设施统计表,附表7.十,相关规划及管制要求,1 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梳理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提出的社会、经济 文化发展目标,以及农村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等内容中涉及到本村的有关内容,2。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梳理现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与本村相关的内容.附现行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插图和现行村域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统计表,附表8.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插图、应采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纸,缩放至本村范围、村规划土地用途统计表,应按照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计各类用地面积,可直接采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中各村的土地用途统计表 3,城乡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梳理城乡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对村所在乡镇.街道,的定位,规划内容中涉及本村的有关内容 4、镇,乡.规划,梳理村所在镇 乡 的镇,乡。规划中对本村的职能定位、产业布局,交通体系 设施配套等相关方面的要求和内容。5,特别管制区及相关管制要求 说明村所涉及的各类型特别管制区名称、类型、相应的管制要求等,附村特别管制区一览表 附表9、在村管制空间分布图中标识村涉及各类特别管制区边界.特别管制区是指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划定并明确管制范围的管制区域,主要包括 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 地质公园.四山 管制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制范围,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历史保护地段等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6 相关专业专项其他规划。梳理镇乡级以上各层次的各类专业,专项规划与本村有关的内容和要求、三。关于第六条的村域空间功能布局,农业空间是指村域内适合耕作和发展农业的区域、以农业生产为主导功能,主要包括。耕地 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等用地范围、生态空间是指村域内生态敏感度高应严格保护和发挥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范围.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划定的特殊管控区范围以及其他生态资源范围等,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 自然遗产、四山。禁建区,城镇饮用水源及其保护区,河湖水库。II级以上林地 郁闭度大于0 7的林地 经济林除外 除农业空间外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美丽山水规划确定需要保护的范围、生态恢复区,包括其他林地等 等用地范围。建设空间是指村域内允许进行建设的区域,主要包括现状乡村建设用地 土地整治规划已明确需要复垦拆除的除外。依据规划需增加的乡村建设用地.包括按标准和需求应设置的村公共服务设施。村基础设施等.预留的弹性空间,以及非乡村建设用地等范围、村域范围内的非乡村建设用地包括城镇工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等,应区别于乡村建设用地单独表达,纳入现状进行规划管控。村规划确定的建设空间与乡、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应协调一致,附表10.四、关于第七条的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须确定用地分类。明确村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结构 规模和布局,一,用地分类、村规划用地分类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T 21010,2007。标准进一步划分,并将农村居民点用地细分为村产业用地,村公共服务用地、村基础设施用地、宅基地 村居住用地 村混合用地,附表12,二.用地布局.1.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布局为生产仓储,商业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 居住等用地,合理配置相关的交通。供水,供电.通讯,商业,旅游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2,村建设用地,集中建设区域、科学合理选址,应布局在用地条件好。如地势平坦。地质环境稳定、交通便捷的地段。坚持少占耕地,不占基本农田的原则。原则上。一个行政村集中建设区个数控制在1,3个.不宜过多、主要布局宅基地,村居住用地、村混合用地、村产业用地 村公共服务用地 村基础设施用地。散居建设区,以现有散居农村居民点为基础、原则上不单独新增布局散居点,对用于公共服务,发展乡村旅游等。可适当新增布局,对位于居住环境不适宜的散居点要逐步退出,如高压走廊沿线、地质灾害易发区、宅基地,村居住用地、村混合用地,应选择向阳通风.用地和卫生条件良好、且便于生产、生活的地段布置、应有利于原生态自然环境的保护,避免大挖大填、村产业用地。包括生产仓储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乡村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生产仓储用地应结合村产业基础布局在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条件便捷、用地条件较好的地段.且与居住用地保持一定距离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应主要布局在集中居住区。与居住用地相协调、乡村旅游服务设施用地应布局在交通便利,用地条件好,与旅游项目和旅游景点相结合.村公共服务用地.应按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依据农民生活圈,配置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宜布置在位置适中。内外联系方便的地段,学校,医疗项目选址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村基础设施用地.包括公用设施用地和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应遵循相关专业规划设计技术标准,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确定供水、污水 垃圾治理 电力.通讯.防灾等设施的位置,交通设施用地应在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现状道路情况,协调村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居住区布局。对村道路系统进行统筹布局,确定村道路选线和宽度.同时配套布局停车场等交通设施.有条件。有需求的地方可就村规划编制范围田、水 路。林,村综合整治和重点项目进行总体部署与安排,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农用地整治等土地综合整治,各类整治作为村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关于第十条的村建设规划,农村集中居民点及其他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宅基地标准按.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执行,主城区内的 每人20至25平方米.主城区外的.每人20至30平方米 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 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 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建筑面积标准可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农村集中居民点的建设规划 应当满足村民居住的基本条件。遵循节约用地 集约发展的原则,农村集中居民点规划人均建设用地、主城区内的。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主城区外的.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一.农村居民住宅 应对农村集中居住和散居的居民住宅统筹布局,集中居民点应确定集中居民点的户数 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建筑布局和建筑选型。附表11、散居住宅应明确散居户数。提出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应包含宅基地标准.建筑面积标准,建筑层数 建筑安全,建筑风貌等管控要求.农村居民住宅规划布局应充分结合乡村特有环境,因地制宜,随坡就势。结合地形特征形成错落有致.灵活丰富的建筑平面布局。应避免 兵营式、夹皮沟。等呆板化布局,建筑单体应结合地形条件、微气候环境布局,间距朝向应满足通风采光要求、同时符合消防和其他防灾减灾的有关规定。在不突破用地面积标准前提下,宜预留庭院空间发展庭院经济、建筑高度控制。主城区范围内紧邻城镇建设用地的集中居民点住宅层数原则上不应超过6层。其他区域.含、四山,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不宜超过3层 其他区县集中居民点住宅层数原则上不宜超过3层 全市散居农村居民住宅不得超过3层,属于风景保护和传统村落保护范围的村、建筑高度应符合相关保护要求从严控制.住宅设计应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 结合地域文化和时代特点.以安全.经济、实用、美观 绿色为原则设计 可选用相关部门编制的标准图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造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地域特色的居民住宅设计,二,村公共服务设施.确定用地规模,建设规模 建筑总量、建筑布局和建筑选型、学校 医疗项目选址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筑不宜超过三层,建筑选型推荐采用相关部门编制的标准图集,三,集体经营性设施。有乡村旅游和村集体产业建设需求的村.应在村规划确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内。结合产业及资源情况,明确旅游和产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 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建筑总量。建筑布局和建筑选型,生产加工类仓库,厂房,居住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消防和其他防灾要求的有关规定、旅游接待.商业服务业建筑布局应充分尊重自然地形条件和景观风貌特征,营造富有变化的建筑空间形态。建筑间距.朝向应满足通风采光要求、同时符合消防和其他防灾要求的有关规定 四.道路交通、应在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的基础上 结合现状道路情况。对村道路系统进行统筹布局。确定村道路选线,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确定道路建设标准.确定控制高程,停车场、招呼站设置等内容。选线应紧密结合地形.尽量减少挖填方,道路设计应注重安全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村道路分为村干路,村支路和步行路.村干路是村内主要与村对外道路连接的道路,以车辆交通功能为主.同时兼顾步行功能,村支路是村内各区域与村干路的连接道路,与村对外道路或村干路相联系。在担当交通集散功能的同时 承担步行.服务和村民人际交流的功能,步行道通至各家各户,为村民日常生活提供便利 村干路应能保证双向行驶 车行道宽度一般为4 5米、当道路宽度小于4、5米时、可结合地形分别在两侧间隔设置宽度为1.0,1。5米的错车位。其间距宜为150.300米之间。纵坡宜控制在8。以内 最大纵坡可控制在12。以内,村支路应能满足单向行车和错车、车行道宽度一般为2、5米,当宽度小于2,5米时、可结合地形分别在两侧间隔设置宽度为1,0米的错车位.步行道宽度宜控制在1,0,1,5米.停车场分为村民自有车辆停车场及外来车辆停车场,主要满足集中居民点。散居村民,旅游 生产 季节性等停车需求,旅游停车场、季节性停车场等应布置在对外交通便捷处,或结合旅游规划的要求布置,应尽量采用非建设用地,尽量不破坏耕作层、集中居民点和生产设施停车场。可分别结合集中居民点和生产设施建设规划布置 文化娱乐、商业服务等公共建筑前的路段,应设置必要的人流集散场地 绿地和停车场,以运输业为主的村,运输车辆宜相对集中停放在不干扰村民生活并较安全的地方,集中居民点停车配套指标不低于0。8车位.户、五。市政公用设施,应遵循相关专业规划设计技术标准。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确定供水。污水,垃圾治理 电力。通讯 防灾等设施的规模和建设标准、六、乡村风貌。应充分结合周边环境条件和自身风貌特点对田园风光,自然景观、建筑风格和文化保护等方面提出控制要求、根据需要可开展整治规划,提出村容村貌和环境整治的目标.整治方案和实施时序 附件2,成果要求.一 村规划成果构成 村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和说明书三部分构成,二,规划文本,应以法律条款形式。简洁明晰表述规划范围。村域空间功能布局及相关管控要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整治项目规模和布局、村用地规模及土地用途管制要求、村建设项目及布局等 三。规划说明书 一 村域现状分析应包含区位条件、地形地貌、地质灾害,资源情况。人口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与设施配套。经济活动,相关规划及主要管制要求等内容以及附件.二、村域空间功能布局应包含空间划定依据,空间划定结果.相关管控要求等,附村域空间功能布局规划一览表,三、村土地利用规划应包含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依据,综合整治项目安排说明 村用地规模布局和相关基础设施配置依据 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等 四。村建设规划应包含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内容、建筑布局 建筑选型。环境景观和建筑风貌的控制要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给水 排水 燃气,电力,电信、环卫、防灾等内容.四 规划图纸 一,村影像图。采用最新卫星影像或航拍图、明确标示村域边界、二 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根据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并与国土主管部门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相对照制作、三,现状建筑物用途与分布图.标识村内现状建筑物的位置和用途,四,现状设施配套与特色资源分布图 标识村特色资源,公共服务设施 基础设施的空间位置 五,现状空间管制要求分布图、标识村所涉及的各类特殊管制区的管制边界.六,村域空间功能布局规划图,以地形图为底图。在村域范围划分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三大类空间并分色表达 七 土地利用规划图,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按照前文所述村用地分类对各类土地用途分色表达。并对土地利用现状用途进行符号表达。八、村建设规划总平面图,地形图比例1,500 1.5000、在村域范围内表达集中和散居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集体经营性设施用地范围.对建筑,道路 市政管网进行布局 无法在规划总平面图中完整表达的专项规划内容应单独出具图纸、九、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地形图比例1 500,对近期已明确的建设项目或用地应单独绘制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准确表达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建筑外轮廓线,出入口位置、建筑功能,建筑层数。内外部道路.基础设施布局等、十.建筑选型图或建筑设计图,包括典型建筑的相关图纸,以及建筑单体或群体效果图等 对建筑风貌控制提出要求、十一、其他图纸,其他相关规划图纸,规划图纸尽量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二.六.七 三项图纸应采用1、5000以上比例尺。其中涉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集中建设的区域。局部规划图件宜采用1,2000比例尺,五。单独编制的村域现状分析及规划指引。规划成果应由说明书,规划图纸构成。说明书应包含区位条件 地形地貌 地质灾害.资源情况.人口现状 土地利用现状、建筑物现状.经济发展概况、相关规划主要内容及主要管制要求,规划指引等内容 规划图纸应包含上述。一 五.项的基本图纸,并附推荐户型设计方案及村风貌指引插图。六 规划成果附表、附表1村域人口年龄结构表人口年龄0 3岁4,6岁7,12岁13,18岁19,60岁61岁及以上合计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占比、附表2村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表、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四级类面积,公顷,比例,农用地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林地 牧草地,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 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农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宅基地.村居住用地、村产业用地 村公共服务用地.村混合用地、村基础设施用地 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盐田,建设用地合计,其他土地水域河流水面.湖泊水面 滩涂.自然保留地、其他土地合计、合计、附表3村现状建构筑物分类统计表类型建筑栋数占比 乡村建筑村民住宅集中居民点住宅,散居村民住宅.公共设施建筑.产业设施建筑、公用设施建筑、其他 非村建筑按用途分类,合计.附表4村种植养殖情况统计表、农产品类型种类规模、亩 头,只.种植类.水稻、玉米、油菜,蔬菜.茶叶、果树.苗圃等.养殖类。猪,牛。羊,鱼。鸡,鸭,兔等.附表5村主要农业企业统计表名称位置,村民小组,属性经营状态,经营中、正在打造 关停,用地面积主要产品产出规模.吨、从业人员.人,附表6村主要工业企业统计表企业名称位置.村民小组,企业属性经营状态,经营中 正在打造,关停,用地面积主要产品产出规模 吨 从业人员.人 附表7村旅游服务设施统计表名称属性位置,村民小组.经营状态,经营中,正在打造,关停。建筑面积从业人员。人.附表8现行村域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统计表。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面积、公顷.比例、农用地耕地水田、水浇地 旱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农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盐田、建设用地合计.其他土地水域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滩涂.自然保留地 其他土地合计.合计、附表9村特殊管制区一览表序号管制区名称管制等级管制要求管制依据1森林公园,2自然保护区,3风景名胜区。4湿地公园.5。附表10村域空间功能布局规划一览表空间类型用地类型面积.公顷。管控要求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 四山.禁建区。城镇饮用水源及其保护区 河湖水库 II级以上林地,郁闭度大于0.7的林地。经济林除外。除农业空间外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美丽山水规划确定需要保护的范围,生态恢复区。包括其他林地等、小计、农业空间耕地.园地,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 小计,建设空间,乡村建设用地现状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 弹性空间,小计 非乡村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小计,合计,附表11集中居民点主要技术指标表项目计量单位规划居住户数户,居住人数人,建设用地面积公顷,人均用地平方米,人。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附表12村土地利用规划地类统计表 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四级类面积,公顷,比例。农用地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农用地合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宅基地,村居住用地,村产业用地、村公共服务用地,村混合用地.村基础设施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水库水面 水工建筑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盐田,建设用地合计,其他土地水域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滩涂,自然保留地、其他土地合计、合计.附表13村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分类说明.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四级类含义、农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包括熟地 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 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 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1,0m.北方宽.2 0m的沟。渠.路和田埂.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 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70 的土地。林地,指生长乔木 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内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 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牧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其他农用地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农村道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 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农田水利用地,指农民。农民集体或其他农业企业等自建或联建的农田排灌沟渠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 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特殊用地。风景旅游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城乡建设用地、指城镇 农村区域已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包括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等.城市用地、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 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 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建制镇用地 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宅基地.村居住用地 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产业用地用于生产性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如生产仓储用地 用于经营性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如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乡村旅游服务设施用地。村公共服务用地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体育设施用地等,村混合用地具有居住 商业。旅游等多重功能的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如农家乐,小卖部。民宿等,村基础设施用地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以及对内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采矿用地 指独立于居民点之外的采矿,采石,采砂,沙。场 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不含盐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指采矿地以外 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各类建筑用地.交通水利用地.指城乡居民点之外的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其中。交通运输用地是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用地 包括公路,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是指用于水库、水工建筑的土地,铁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 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 路堑、道沟 桥梁,林木等用地,公路用地。指用于国道 省道 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民用机场用地,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港口码头用地.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 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水工建筑用地,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闸,坝 堤路林。水电站.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水工建筑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盐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特殊用地.指城乡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 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盐田,指以经营盐田为目的 包括盐场及附属设施用地.其他土地。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水域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湖泊水面、指天然形成的集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滩涂.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 河洪水位一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滩地、生长芦苇的土地,自然保留地、指水域以外,规划期内不利用、保留原有性状的土地 包括冰川及永久积雪.沼泽地 荒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地。高原荒漠,苔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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