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重点项目电力设施迁改工作指南,试行、1.总则 1 1,编制目的。为规范市级重点项目电力设施迁改工作。保障市级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重点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1,2适用范围。市级重点项目涉及的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含下属分公司 下同 以下简称市电力公司,权属范围内的电力设施迁改适用本指南、涉及的非市电力公司产权的电力设施或其他项目涉及的电力设施迁改可参照本指南执行。本指南所指电力设施包含。变配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1。3迁改原则.电力设施迁改原则上应遵循。原标准。原规模,满足同等功能需要、的原则实施.因重点项目建设导致电力设施标准提高.规模扩大增加的投资由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承担,为避免后续反复拆建.新建电力设施原则上应按照经市政府批准的电网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新建电力设施应满足现行技术规范,由此导致电力设施标准提高.规模扩大增加的投资由建设单位和市电力公司协商解决。1,4迁改方式,为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确保迁改工程质量。电力设施迁改原则上按照、一次性补偿、的方式实施、一次性补偿、方式实施的电力设施迁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具体实施由市电力公司负责,若建设单位与市电力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也可采用建设单位具体实施的 还建。方式进行,迁改后的电力设施资产归市电力公司所有,本指南主要规范按照,一次性补偿.方式实施的电力设施迁改,2,工作职责 2。1总体协调,重庆市重点建设办公室负责重点项目电力设施迁改的总体协调工作.2.2迁改实施、按、一次性补偿,方式实施的电力设施迁改、迁改工程的可研 设计、物资与非物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作均由市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单位负责按照签订的补偿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负责开展用地等外部协调工作,为了快速推进迁改工作 充分发挥重点项目 绿色通道。优势.迁改工程的前期手续经双方协商原则上由市电力公司委托建设单位统一办理 市电力公司应积极配合,由此产生的费用.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同时 市电力公司应配合建设单位现场管理调配.并配合做好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3 一般规定。3 1迁改标准,电力设施的迁改应满足现行电网规程和技术标准,在保障电力生产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同时,还应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3 2设施拆除 市电力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拆除 拆除的电力设施由市电力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3,3费用计算、迁改工程费用计算按照电力行业定额进行,电力行业定额没有覆盖的部分 使用地方定额,4.工作流程,4。1提交迁改申请,建设单位.或其委托单位.向市电力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提交电力设施迁改书面申请.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迁改申请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区县政府或市级部门.单位公函,2 迁改申请表和迁改实施范围平面图 3、重点项目立项文件,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设施迁改申请资料由迁改双方协商提供,4.2确定可研报告 市电力公司组织开展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并会同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进行审核。4。3签订补偿协议 以市电力公司审批后的可研估算为依据,确定迁改暂定补偿费用.包含勘察.设计 监理等二类费用以及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费用.因搬迁引起的电网资产增加部分的运维费.没有纳入输配电价的、应纳入补偿费用、建设单位和市电力公司按照确定的补偿费用签订迁改补偿协议,迁改补偿协议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施名称、迁改范围。迁改内容,迁改时限.原则上应满足重点项目建设工期需要、迁改费用.费用支付方式与进度。权利与义务 违约条款等 4。4实施迁改工作,建设单位按照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及市电力公司的委托 办理前期手续、市电力公司根据迁改补偿协议组织开展设计。物资与非物资采购.施工等电力设施迁改工作.4,5 结算审查和移交 电力设施迁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形成结算资料。由经双方协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要求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后 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项目结算.并移交满足双方审计要求的结算资料、含图纸,5、其他 5、1若本指南与 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冲突、均以.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准。5、2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