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甘肃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基层场站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DB62/T 2995-2019
  • 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
  • 甘肃省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DB62/T 2443-2019
  • 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 甘肃省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56-2018
  • 甘肃省汽车露营地设计指南[附条文说明] DB62/T 2996-2019
  • 甘肃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技术要点 2021年
  • 甘肃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土地划界标准 DB62/T 446-2019
  • 甘肃省高等级公路超薄罩面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3148-2018
  • 甘肃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18年
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监管和追究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等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三条 消防安全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 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二章,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 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二,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 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 消防装备等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三。成立本级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委员会 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四 将消防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五、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本行政区域火灾形势和特点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 重大节假日期间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六.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对公安机关报请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等事项,在7日内做出决定。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挂牌督办,并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七,加强公安消防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伍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落实营房,人员,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组织指挥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物防、技防措施。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积极发展消防公益事业、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九.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明确各级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各项管理措施和要求.二.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消防业务经费.三 及时编制本乡镇消防规划。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规划 村庄规划。并组织实施。四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或者志愿消防队伍,承担火灾扑救,综合救援、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等工作,并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做好火灾扑救,现场保护、火灾调查等工作 六、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 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工作.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前款第、一,四、五.六,七,项职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开发区 工业园区等设立的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八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划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区,明确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三,根据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或者志愿消防队伍、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立专职消防队,四。每月对居民小区 楼、院,村民集中居住区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五、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监管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 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业务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及主管行业发展规划。定期组织对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三.组织制定本部门及主管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规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专 兼,职管理人员,在主管行业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四、督促主管行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 明确薄弱环节和管理重点。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消除火灾隐患。五,对本部门及主管行业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六、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救援 火灾事故调查 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七。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查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并对许可事项进行监管,八、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产品.提高火灾防范水平,九、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一条 下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其主管行业的消防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一、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二,教育部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四 民政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救灾物资储备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登记管理.五,司法部门负责监狱和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将消防法律 法规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人力资源市场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依法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及职业培训内容.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中的消防专项规划进行审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 有形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 城市供水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八。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客运车站、客运港口。码头。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等经营单位和公路水运行业交通基础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九,水利部门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十。农业部门负责草原。场,防火工作 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十一、林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林区、林场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其他涉林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十二,商务部门负责商贸服务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 肉类商品储备企业及拍卖,典当,租赁,旧机动车流通,旧货流通,成品油流通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十三。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美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影剧院 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组织开展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推动消防文化建设,十四.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和灭火抢险救援工作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十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十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十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生产 使用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产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八。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 传输机构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新闻出版单位和印刷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其承办的各类图书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书市等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广播电影电视播出机构定期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十九.体育部门负责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其承办的体育赛事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二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单位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商贸,烟草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二十一 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二十二.旅游发展部门负责旅游景区。旅行社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组织的旅游交易会、旅游节会活动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二十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四、粮食部门负责粮食流通领域和粮油仓储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二十五 人民防空部门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二十六,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监管机构负责督促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服务网点 派出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供水 供电、通信等有关部门应当确保消防供水 消防供电、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供电.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定期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二.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等,三,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发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四,确定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将其作为重点监督抽查对象.五。根据本行政区域火灾规律,特点和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指导相关部门和行业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 六 承担火灾扑救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抢险救援任务,七.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 八,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有关部门 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指导消防队伍建设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履行下列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二。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并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三。协助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四章,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 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每年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二.按照相关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对消防设施 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 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 装饰材料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四。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及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在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对工作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六.建立专 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者志愿消防队、提高火灾扑救的能力,七,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操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八。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 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 实行严格管理.三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 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四、运用消防远程监控 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五,定期组织对电气线路、设施进行检测。并清洗油烟道等部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六 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七,每季度至少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一次评估.八.按照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区域联防联控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八条.火灾高危单位除履行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每月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二、按照国家标准配备防毒面具,应急逃生设施和疏散引导器材等设备.三 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应当根据本单位火灾危险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四,严格落实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 由具有消防安全评估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参考依据。五。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九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 产权单位提供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二十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也可以委托统一管理,第二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 加强生产经营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及仓储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自查 消除火灾隐患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经营场所面积.从业人员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 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保障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 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的消防安全负责、第二十四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 有关标准和执业准则的规定。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第五章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与追究。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一.上级人民政府与下级人民政府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所属部门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部门与内设机构之间。单位内部可以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书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奖惩办法等内容。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应当纳入本单位内部年度考核内容,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一,未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书主要工作任务的、二。不执行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消防安全委员会挂牌督办工作指令的,三.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履职不到位.影响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四。本行政区域或者本行业.本领域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者火灾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本行政区域或者本行业.本领域连续发生火灾事故且影响重大的 六 本行政区域或者本行业。本领域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未进行责任追究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有前款第。四。项情形的。实行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上级人民政府给予通报,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履行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本行政区域或者本行业 领域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三 未有效组织或者参与火灾扑救,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较大的,四,对火灾事故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 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