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棚户区改造采用以购代建方式进行安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确保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棚户区 危旧房,改造规划,2013、2017,玉林市棚户区改造的任务、根据,广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办法 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3.2017.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玉林市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章以购代建安置相关事项、第二条以购代建安置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政府相关部门与安置户签订。拆迁协议,并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以采购现房替代棚户区改造建设的方式用于安置户的安置.第三条以购代建安置对象.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内棚户区 危旧房,改造安置对象.第四条以购代建安置方式。玉林市棚户区改造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采用以购代建方式购买房屋进行安置。购买安置房的投资所占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视棚户区改造具体项目的情况而定,第五条以购代建安置地点,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现房楼盘 含玉州区.福绵区 玉东新区.第三章以购代建房源、第六条房源类型及确定方式、一 类型为安置房,即由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建设的安置房 确定方式为由政府指定统一购买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建设的安置房,二、类型为普通商品房 确定方式为由政府相关部门以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统一采购,第七条房源要求及户型面积.房源为在玉林市城市规划区内具有销售资格的住房,现房需证件齐全、能提供项目所需相应的合法证件、户型应设计合理、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套型面积要求,第八条房源价格,类型为普通商品住房的房源,采购价格上限原则上不得高于与房源同地段在售普通商品住房在采购前三个月 不含当月、的销售均价。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类型为安置房的房源,价格原则按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方案的价格执行。第四章以购代建住房采购流程,第九条确定房源,一,房源为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建设的安置房、由政府明确指定该企业为房源统一采购的房开企业.并采购该房开企业建设开发的安置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对象的安置,二.房源为普通商品房,由政府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等确认中标的房开企业,并采购中标房开企业建设开发的普通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对象的安置。第十条采购流程,一 确定房源后,由政府相关部门与房源提供单位签订.集体采购协议.二 安置户根据.集体采购协议.集中进行选房。具体选房方式由拆迁安置相关方另行制定,并根据选房结果与房源提供单位签署,购房合同,第五章以购代建资金支付流程、第十一条以购代建购房资金来源.棚户区改造采用以购代建方式的安置资金为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第十二条采购政府投资平台公司房源的支付流程 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用款人根据政府相关部门与房源提供单位签订,集中采购协议 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使用专项贷款资金支付购房款、贷款资金经审批后由用款人支付至安置房建设的政府投资平台公司、第十三条采购其他房开企业房源的支付流程 玉林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用款人根据政府相关部门与房开企业签订。集中采购协议,以及安置户与中标房开企业签署、购房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申请使用专项贷款资金支付购房款、贷款资金经审批后由用款人支付至房开企业。第十四条以购代建资金支付所需的相关材料。一,需提供房源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材料、二,需提供签署的 拆迁协议、集中采购协议。购房合同 等相关文件.三,其他材料。第十五条使用其他资金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制订采购方案.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县。市。棚户区改造以购代建安置可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也可根据当地情况另行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