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系统综合办公信息化建设规范,第1部分:总则 DB45/T 2047.1-20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波暗室接收信号同轴电缆线损测量方法 DB45/T 2105-20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通用卫生规范 DB45/T 2157-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型液化天然气撬装供气系统 DB45/T 2112-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乡村 气象灾害应急管理规范 DB45/T 2064-20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左江、桂江、都柳江—融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第3部分:都柳江—融江 DB45/T 1976.3-20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隧道消防设计技术规范 DB45/T 2120-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车道检测技术规范 DB45/T 2122-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旅游营地星级划分 DB45/T 566-2020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各县 区,交通运输局 经开区城管局。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为优化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环境.规范我市农村公路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我局结合农村公路建设的特点和近几年开展信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2015年印发的,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 进行修订,形成了,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本制度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原,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南交运发.2015.220号。同时废止。南宁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8月21日、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统一评价方法和标准,准确地评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根据交通运输部 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59号。关于广西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履约信誉项评分的意见、桂交建管发。2016、88号.要求。结合南宁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及南宁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纳入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年度建设计划、按照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的农村公路 桥梁,隧道 建设项目、第四条.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第五条.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和监督工作,成立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科。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南宁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公路施工企业的市级综合评价,按规定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完成信用评价的其他工作.信用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管理科、负责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我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复核。汇总.上报,规范和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 按信用评价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信用评价的其他工作、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具体负责公路工程日常质量安全监督和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第六条.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第七条.定期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 对公路施工企业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用行为评价 一,每年1月上旬前,项目法人完成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公路施工企业的不同合同段履约行为评价.并将履约行为评价得分及投标行为得分 如有 材料报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汇总。二,每年1月底前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完成公路施工企业的投标行为评价.履约行为评价和其他行为评价的初审和汇总工作、计算公路施工企业在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信用评价初评得分,提出综合评价等级评定建议 三。每年2月底前.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初评得分和评价等级建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四。每年3月上旬前。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完成信用评价得分及综合评价等级审定工作.并公布公路施工企业在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综合评价等级、评价结果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同时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X。分别为,AA级、95分、X,100分。信用好、A级、85分、X。95分.信用较好、B级。75分 X.85分、信用一般 C级,60分。X、75分 信用较差,D级。X,60分,信用差、第九条,评价内容由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构成,具体内容见,南宁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附件1,投标行为以公路施工企业单次投标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施工合同段为评价单元.第十条.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初始分值分别为100分、实行累计扣分制、若有其他行为的,从企业信用评价总得分中扣除。具体评分计算见 南宁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计算方法,附件2 评价年度内 在我市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公路施工企业的合同总额小于500万元或只存在投标行为评价的,其信用等级最高为B级,合同总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小于2000万元的,其信用等级最高为A级.合同总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其信用等级最高为AA级,第十一条.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由招标人负责评价,履约行为由项目法人及项目监管机构负责评价、其他行为由信用评价领导小组。项目监管机构负责评价,招标人.项目法人以及项目监管机构等评价人对评价结果进行签认。第十二条。履约行为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由项目法人或项目监管机构组织。原则上每年进行2次。即每年6月 11月各一次.项目法人和项目监管机构应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项目法人和项目监管机构应加强资料收集和整理.形成书面履约检查材料或通报.同时抄送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备案.项目监管机构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或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 下同 第十三条 信用评价应以书面文字材料作为评价依据,下列资料可作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依据,一。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督查,检查结果或奖罚通报,决定、二。招标人。项目法人管理工作中的正式文件。三、举报,投诉或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四 司法机关做出的司法认定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五,其他可以认定不良行为的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程序,一。投标行为评价、招标人完成每次招标工作后 仅对存在不良投标行为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投标行为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备查、联合体有不良投标行为的。联合体各方均按相应标准扣分。二 履约行为评价.结合日常建设管理情况以及项目监管部门的督查,检查结果、项目法人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公路施工企业当年度的不同合同段履约行为实时记录并进行初评。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对项目法人的评价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据日常监督检查和履约检查的情况开展市级评价.对当年组织交,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 项目法人应在交、竣.工验收时完成有关公路施工企业本年度的不同合同段履约行为评价,联合体有不良履约行为的.联合体各方均按相应标准扣分。三 其他行为评价,由信用评价领导小组,项目监管机构结合日常行业督查检查.对农村公路施工企业其他行为进行评价,四.市级综合评价.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综合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其他行为的评价结果、计算市级初步综合评价得分并形成综合评价等级评定建议 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对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初步综合评价得分和评价建议进行审核,确定综合评价得分及综合评价等级、并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15个工作日,公路施工企业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诉、第十五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农村公路施工企业实行动态评价 一、施工企业在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投标活动或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视为存在本细则规定的,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单位名义挂靠投标、承揽工程,将中标合同转让 转包或违法分包,等严重失信行为 自信用评价领导小组认定之日起。该施工企业的信用等级直接降至D级,有效期1年。1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备选人员非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 是指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与所在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为其向法定机构足额缴纳了养老保险的人员、下同。2、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是由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或虽由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但先由其他单位或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单位或有关个人账户 或以其他方式抵押、3 施工企业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隶属关系,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与施工现场的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社会保险关系,与施工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建筑劳动用工关系.4.存在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的其他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二、招标人 项目法人及项目监管机构发现公路施工企业存在其它直接定为D级的严重失信行为、应及时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认定。自认定之日起 该公路施工企业在我市一年内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三,信用等级为D级的公路施工企业行政处理期满后.暂按C级信用等级确定,待年度信用评价时按规定对其进行信用评价、重新确定信用等级。但不高于信用评价等级B级,第十六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下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在我市无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等级的其在我市信用评价等级可延续1年,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我市确定 但不高于信用评价等级A级 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公路施工企业,下一年度信用评价时,其信用评级等级不高于A级 下一年度在我市无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等级可确定为B级 再下一年度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我市确定,但不高于信用评价等级B级,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公路施工企业、下一年度信用评价时 其信用评级等级不高于B级,下一年度其在我市无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等级可确定为C级 再下一年度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我市确定。但不高于信用评价等级C级,第十七条。初次进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 应向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报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3,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审核后出具信用评价等级初审意见并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其信用等级最高为A级、一,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时,其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二 其他公路施工企业,含无全国综合评价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 初次进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时,其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上一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上一年度综合评价的企业 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三 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各方最低等级认定、四。初次进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定期公布,第十八条。信用评价领导小组要规范和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一,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对长期评定为AA,A级的守法诚信单位给予宣传和表彰。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的施工企业。将依法查处,重点监管.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在进行施工招标时 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并对投标人上年度在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审查,对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或因在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自治区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的施工企业。应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履约信誉项满分为30分,申请人的履约信誉项得分可按其信用评价等级确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得分30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得分28分 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得分25分 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得分20分.三.对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的施工企业。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本年度同一县,区。项目招投标时,允许其适当增加投标个数及中标个数 中标后还可允许其少交1,5 签约合同价格的履约担保金,四、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时、施工企业信誉得分可按其上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确定。信用评价等级越高、得分值越高,履约信誉项满分为2分。投标人的履约信誉项得分可按其信用评级等级确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得分2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得分1,5分,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得分0。5分,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得分0分 五,对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的施工企业.在本年度参加同一县。区.的项目投标时。招标人只能接受其1个标段的投标.六。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公路施工企业自信用等级评级公布之日起1年内不能在我市承接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第十九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和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台账 及时、客观。公正地对公路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设置市场壁垒,第二十条。招标人 项目法人不得允许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公路施工企业承接我市农村公路施工。一经发现.将在全市通报批评 并列为市级重点监管项目 第二十一条.信用评价领导小组,项目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信用评价的监督,管理。结合督查工作不定期对公路施工企业的从业行为进行抽查.当企业实际行为与信用评价等级不符的.要责令招标人或项目法人重新评价或直接调整。维护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路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以及信用评价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五年、附件、1、1.南宁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1,2,南宁市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计算公式。1,3、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