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8。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朔州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4日 朔州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4号 做好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为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 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二。重点任务,一,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实施范围.工作目标。组织方式,职责分工,资金来源,进度安排 保障措施等,加快搬迁改造项目审批进度.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关闭搬迁企业环境风险管控.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 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强化企业拆除过程的环境风险监管 确保本地区搬迁改造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责任单位 各县级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二,鼓励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化工.园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相对独立设置的化工园区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的专业化工园区和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下同 现状及发展前景进行评估和论证.明确可以承接迁入企业的化工园区、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积极开展智慧园区建设、增强化工园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承接能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进入化工园区必须符合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 并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责任单位。各县级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促进技术改造升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积极运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涉及高风险的化学品。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或改造,推进数字车间 智能工厂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各县级人民政府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四,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 通过开发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等措施。妥善解决因搬迁改造带来的职工安置问题、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向公众公开搬迁项目相关信息。对舆情热点分类甄别。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责任单位 各县级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经信委、三 政策措施,一。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的信用记录较好,守法经营,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搬迁改造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搬迁改造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二.加大财政政策支持 安全 环保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 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给予支持.鼓励各县级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搬迁改造企业新厂房基建费用给予适当基建投资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各县级人民政府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加大土地政策支持 国土资源部门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要向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同时要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搬迁改造企业用地数量较大。现有化工园区确实难以承接.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承接园区具备扩区扩容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和法定程序,适当扩大承接园区规模,以满足搬迁改造需求,搬迁改造企业腾退的土地 属划拨用地的,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当地人民政府收回。当地人民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属工业用地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收储或由企业依法报批改变用途后自主开发,符合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在搬迁改造工作中,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金融办等部门组成的朔州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责任部门.进一步对本行政区内不符合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摸排,完善搬迁企业名单。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同时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二,强化部门协作。市经信委 市安监局履行牵头责任、负责统筹协调 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在政策范围和职责权限内积极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形成部门合力 加快搬迁合法手续办理,三,加强检查督办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市安监局要加强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2018年8月起每季度末15日前,要将搬迁改造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市经信委。市安监局 联 系。人.市安监局 谢广华、18534919890,市经信委。李东平,13097649038